来源:兰迪律师,作者:谢婷婷。本文已获作者授权转载。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23号(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有关事项的公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海关质疑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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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婷婷,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领域:跨境电商、免税商品、技术进出口、加工贸易、边民互市等重点监管行业;联系电话:18742083043
声明:本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的资讯或文章仅为交流讨论目的,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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