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即食海产品原产国信息标识标准_贸法通

澳大利亚发布即食海产品原产国信息标识标准

发布日期: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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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F2025L00751号公告,修订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即食海产品原产国信息标准,自2026年7月1日生效实施。主要内容:

(1)食品、海产品定义。

  • 海产品包括水生脊椎动物或水生无脊椎动物,包括贝类,但不包括哺乳动物、两栖动物或爬行动物;
  • 海鲜产品不包括:海鲜成分完全不呈固态的食品,包括调味品、调味料、酱汁、食用油、腌料和高汤;或切碎、切丁、剁碎、制成泥状或切片的海鲜组成作为配料的耐储存食品等:

(2)即食海产品标签要求。

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供信息:

  • 仅在澳大利亚收获的海鲜时,产品名称必须标识包含“Australian”一词及在澳大利亚收获或捕捞;
  • 在澳大利亚境外捕捞的海鲜:产品名称包含“进口”一词,信息包括:进口的或澳大利亚境外收获;
  • 两种原料都有:包含“混合”字样及在澳大利亚捕捞的海产品和在澳大利亚境外捕捞的海产品。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legislation.gov.au/F2025L00751/asmade/text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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