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批准《太阳能发电促进法案》_贸法通

泰国内阁批准《太阳能发电促进法案》

发布日期: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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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萨实甘披露,内阁会议已决议批准由能源部提交的《太阳能发电促进法案》草案原则框架,并知悉相关附属法规制定计划、时间框架及核心内容。

总理府副发言人表示,该法案草案的核心要义在于规范住宅及商业场所自用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Solar Rooftop)的申报安装标准和实施程序。法案要求对太阳能设备安装过程实施安全与工程标准监管,同时规范设备报废后的残骸处理流程以避免环境影响。此举旨在减轻民众用电负担,降低国家能源成本支出,并减少对进口能源的依赖。

现行屋顶太阳能系统安装存在系统性推广障碍:民众和企业在向政府机构申请自用安装许可或豁免登记时遭遇流程延误,且多部门协调审批导致文件处理耗时、重复操作增加成本。目前全国发电量约55707兆瓦,各类燃料及能源(含太阳能)的平均电力需求约25000兆瓦。该法案不会对财政预算及政府收入造成显著影响——因泰国电力局当前向私营电厂采购的售电规模远超自产电量(其自产电力仅占29%即16261兆瓦,其余71%依赖进口及私营电厂代工),故民众支付的电费实际流向私营电厂,主要收入损失方为私营电厂而非泰国发电局。

能源部制定《太阳能利用促进法案》草案,核心内容如下:

1.规定住宅或商业场所自用屋顶太阳能系统安装需提前至少30天向能源发展与能效厅厅长申报,无需再向其他政府机构申请许可,并制定设备安装标准;

2.要求所发电量仅限安装场所自用;

3.建立设备残骸追踪管理机制,禁止设备报废后违规拆解影响环境与公共卫生;

4.明确公务人员的检查监督职责与权限;

5.设定违反法案规定的处罚条款。

来源:驻泰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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