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土耳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框架日益严格并趋向与国际标准接轨。对于计划在土耳其投资设厂或已在当地运营的企业而言,环境合规已不再是单纯的环保议题,而是直接关系到市场准入、融资条件、品牌形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门槛。
从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EIA),到后续的环境许可、零废管理和温室气体监测(MRV),企业需要在不同环节与政府主管部门保持紧密对接。2025 年的最新法规修订,尤其是《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附录(Annex-1/Annex-2)触发条件的调整,使得更多项目需要走完整的EIA流程,这也对投资项目的规划、预算和时间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最新修订内容,系统解析土耳其的环境管理法律框架、环境许可制度,以及企业在当地运营中应重点关注的合规要点,帮助读者构建清晰的实务参考框架。
一、土耳其环境法律监管框架
(一)基础法律
土耳其环境管理的核心法律是《环境法》(Law No. 2872),为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环境监测与执法处罚提供了制度基础。该法确立了“预防为主、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废物管理和违法处罚等作出了总体规定。
(二)配套法规
1.《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明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类型,通过附录(Annex-1/Annex-2)列出具体项目及规模阈值。2025 年最新修订降低了部分行业的触发标准,例如:
- 光伏项目用地≥25 公顷列入 Annex-1,7.5–25 公顷列入 Annex-2(屋顶 / 立面系统除外);
- 输电线路 Annex-1 阈值由 15km 提高至 50km。
这使得更多项目需纳入 EIA 流程,企业需重点关注自身项目是否落入新规覆盖范围。
2.《环境许可与许可证条例》:
整合废气、废水、噪声等多类许可事项,统一许可申请与管理标准,并正式引入电子化申请系统(e-İzin),实现许可办理线上化,提升申请效率的同时,也对企业线上材料填报的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
3.《零废条例》:
聚焦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废物分类与回收体系,且需在规定期限内取得零废证书,未达标企业将面临运营限制。
4.温室气体监测 — 报告 — 核查(MRV)制度:
针对电力、钢铁、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强制要求企业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按标准提交排放报告,并接受第三方机构核查,该制度与土耳其《气候法》衔接,为后续碳市场建设与碳排放管控奠定基础。
二、环境许可要求解析
(一)环境影响评价(EIA)要求
EIA是多数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必备环节,其流程与结果直接决定项目能否合法推进。
1.触发条件判定:
企业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Annex-1(高污染高影响项目,如大型炼油厂、垃圾焚烧厂)和 Annex-2(中等规模潜在影响项目,如中型制造业工厂、区域污水处理厂),结合2025 年新规调整的规模阈值,判断自身项目是否需启动EIA。
2.完整流程步骤:
- 提交项目说明书:包含项目基本信息、选址、工艺流程、潜在环境影响初步分析等内容,主管部门据此判断项目是否需进入全面评估阶段;
- 初审与评估判定:主管部门在收到说明书后完成初审,若判定需全面评估,企业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编制详细EIA报告;
- EIA报告编制与公众参与:报告需深入分析项目对水、土壤、空气、生物多样性及人类健康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同时,主管部门会通过官网、当地媒体发布项目信息,开放公众意见征集期,审查与公众参与的具体时限依当期条例及官方公告执行;企业应以现行文本安排时间表。
- 批复与准入:主管部门对EIA报告及公众意见审核后,出具 “环境适宜” 或 “不适宜” 批复,仅获得 “环境适宜” 批复的项目,方可进入后续许可申请环节。
(三)环境许可类别与路径
土耳其环境许可分为 “临时” 与 “正式” 两类,分别对应项目不同运营阶段。
1.临时活动证:
- 通常1年有效,用于试运行与达标监测;
- 企业须在有效期内完成正式许可申请,逾期将影响运营且可能被要求重新办理相关程序。
2.正式环境许可 / 许可证:
- 申请时机:需在GFB有效期内提交申请,避免因GFB过期导致运营中断,有效期通常为5年,期满前需提前申请续期。
- 专项要求:涉及危险废物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废物回收利用等特殊行业,除正式环境许可外,还需单独申请专项许可证,例如医疗废物处理企业需额外取得 “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且需定期接受主管部门专项检查。
(四)许可续期与重大变更
1.续期管理:
- 企业需在正式许可到期前 ≥180 天 启动续期申请,提交近1-2年监测报告、污染防治设施维护记录、合规情况说明等材料;
- 若未按时申请,许可到期后企业需停止相关活动,直至续期获批。
2.重大变更报备:
- 若企业计划调整产能、更换核心原料、变更生产工艺或升级污染防治设施,需在变更实施前30天内向主管部门报备;
- 主管部门将评估变更对环境的影响,若判定影响重大,企业需重新开展EIA并申请新的许可,未报备擅自变更将被认定为违规。
3.温室气体与能源管理(MRV):
- 纳入MRV的企业须于每年4月 30日前提交经第三方核查的上一年度排放报告;
- 如遇当年官方公告,可顺延。
三、企业合规要点
(一)立项前:精准研判,规避准入风险
对照2025年修订的EIA清单及规模阈值,结合项目选址(如是否位于生态保护区、水源地周边),委托专业机构提前评估项目是否需触发EIA,避免因判断失误导致项目停滞;
调研项目所在地公众对同类项目的接受度,例如化工、能源类项目需提前与当地社区沟通,减少后续公众参与环节的反对意见,提升EIA审批效率。
(二)许可办理:科学规划时间与资源
制定 “EIA→GFB→试运行监测→正式许可” 全流程时间表,预留充足时间应对审批延误,企业需将审批时间纳入项目整体进度规划;
在投资协议、融资合同中明确GFB1年有效期、正式许可5年有效期的约束,避免因许可问题影响投资进度与资金到位。
(三)日常运营:系统化管理筑牢合规防线
1.系统注册与资料管理:
- 完成EÇBS与e-İzin 平台注册,指定专人负责平台操作与信息更新;
- 建立 “环境合规资料档案库”,分类存放许可文件、监测报告、设备维护记录等,确保资料可随时调取,应对主管部门检查;
2.试运行与监测落地:
- 提前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合作,明确监测频次、指标及报告提交要求;
- 监测数据需真实、完整,若出现超标,需立即启动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报备;
3.零废体系建设:
- 按《零废条例》要求,划分废物分类区域(如可回收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张贴分类标识;
- 与合规废物处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废物 “日产日清”;
- 同时,制定废物减量化目标,通过工艺优化、原料循环利用等措施提升资源利用率,尽早取得零废证书;
4.温室气体与能源管理:
- 属于MRV覆盖范围的企业,需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配备专用监测设备,每年按规定时间提交排放报告,并委托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完成核查;
- 同时,关注土耳其碳市场政策动态,提前储备碳管理能力,应对未来碳排放配额管理要求。
(四)风险防控:主动预警,降低违规损失
1.法规跟踪与内部审计:
- 每季度梳理MoEUCC 发布的法规更新、政策解读,确保企业管理措施与新规同步;
- 每年开展1-2次内部环境合规审计,重点检查许可合规性、监测数据真实性、废物处置规范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预算与预案准备:
- 在年度预算中预留环境合规相关费用,包括许可申请费、监测费、审计费、员工环保培训经费等;
- 同时,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流程、责任人员及处置措施,每半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确保预案可落地;
四、结语
当前,土耳其环境管理制度正处于快速收紧与体系化完善的关键阶段,这既是国家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体现,也是其融入全球绿色供应链、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对于企业而言,环境合规已不再是 “额外负担”,而是实现长期发展的 “战略资产”。
从投资决策阶段提前布局EIA与许可规划,到运营阶段构建系统化合规管理体系,再到主动跟踪法规动态、储备绿色发展能力,企业每一步合规行动,都将转化为市场信任度与品牌竞争力。未来,随着土耳其碳定价机制落地、绿色金融政策完善,主动适应环保要求、提前规划绿色转型的企业,将在当地市场乃至国际合作中占据更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1]土耳其《环境法》https://www.mevzuat.gov.tr/mevzuat?MevzuatNo=2872&MevzuatTur=1&MevzuatTertip=5
[2]土耳其《环境影响评价条例》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06/20250626.pdf
[3]土耳其《零废弃条例》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19/07/20190712.pdf
[4]土耳其《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核查条例》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1/02/20210205.pdf
[5]土耳其《环境许可与执照条例》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14/11/20141125.pdf
来源:兰迪海外观察
作者:
- 徐芹,兰迪律师事务所土耳其负责人;邮箱:qin.xu@landinglawyer.com、电话:15071019014
- 张琪,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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