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共和国(The Czech Republic),简称“捷克”(Czechia),是一个位于欧洲中部的内陆国家。它以其悠久的历史、美丽的建筑、啤酒文化和自然风光而闻名。捷克是人均啤酒消费量长期位居世界第一的国家,啤酒被视为“国饮”。

一、最低工资规定
2025年1月1日起,最低工资为CZK 20,800 /月(对应40小时/周的工时)。
二、劳动合同设置
可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其中固定期限合同每次签订不得超过3年,续签不得超过2次。
2025年6月1号生效:

试用期长度不得超过固定期限总长度的一半。
三、标准工时
- 标准工时:40小时/周
- 加班费率:至少需额外支付25%的小时工资率,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周,150小时/年。
四、社会保障

注:2,234,736是月平均工资的48倍。
五、主要假期福利
1、年假
- 4周(20个工作日)
- 离职日,已获得但未来得及休取的年假均需折算为现金。
2、病假
- 病假的第1天-第14天,由雇主支付日常工资的60%作为病假津贴;
- 病假的第15天-第30天,由社保支付日常工资的60%作为病假津贴;
- 病假的第31天-第60天,由社保支付日常工资的66%作为病假津贴;
- 病假的第61天起,由社保支付日常工资的72%作为病假津贴。
3、产假
- 社保需参保满270个日历日。
- 28周(在产前6-8周开始休取,产后第7周起的产假可与配偶共享);多胞胎为37周。
- 由社保支付日常工资的70%作为产假津贴。
4、陪产假
2周(须在产后或领养后6周内休取),由社保支付日常工资的70%作为陪产假津贴。
5、育儿假
在产假结束后,父母均可在孩子满三岁前,休取育儿假。
六、劳动合同终止
无论是雇主或者雇员提起的合同终止,通知期均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雇主和雇员可因任何理由或无理由地终止雇佣关系。试用期后,需提供正当理由才能终止。在劳动关系终止时,公司关闭,地址转移,裁员而协商终止雇佣关系的雇员,有权获如下遣散费:
- 受雇不满一年,月平均收入;
- 一年以上,不满两年,2*月平均收入;
- 两年以上,3*月平均收入;
- 工伤导致的解除,其赔付可达12*月平均收入。
七、公共假期及法定节日

八、其他福利
暂无
九、个税要点
2025纳税年度(2025/1/1-2025/12/31):
- 年应纳税收入在CZK 1,676,052以下的,税率为15%;
- 超出CZK 1,676,052的,税率为23%。
注:CZK 1,676,052是月平均工资的36倍。
(原标题:政策 | 捷克出海与用工指南)
来源:易企出海CTGGlob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