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产权部推行审判-调解联动机制_贸法通

韩国知识产权部推行审判-调解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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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国知识产权部宣布将全面推行审判-调解联动机制;目前,共有4起专利审判案件被移送至调解程序[1],且全部成功达成调解,成效显著。

审判-调解联动机制是指,在专利审判过程中,经当事人同意,案件可移送至韩国工业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由调解员直接主持调解,以更灵活的方式替代审判、解决争议。

韩国知识产权部指出,调解机制不仅能高效解决专利纠纷、修复双方信任,还有助于推动并恢复合作,甚至有望将合作延伸至供应合同、联合技术开发等后续领域,因此该机制是更为高效合理的争议解决方式。

韩国知识产权部表示,在专利纠纷中,调解对矛盾双方而言并非易事,正因参与调解的调解员具备专业的技术背景和对案件的深度理解,才能提出令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未来,韩国知识产权部将继续积极推进审判-调解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从对立走向合作,为建立共赢关系创造新的转折点。

[1] “调解程序”是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DR)之一,由第三方调解员协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成立后具有与法院和解相同的法律效力。

来源: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编译:陈柳,信息来源: https://www.kipo.go.kr/ko/kpoBultnDetail.do?menuCd=SCD0200618&ntatcSeq=20673&sysCd=SCD02&aprchId=BUT00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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