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理机构
英国知识产权局(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简称UKIPO)。
二、异议期限
任何人如果认为该商标被注册会损害其利益,均可自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异议,异议期限可被申请延长至3个月。
三、常见的异议理由
- 与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 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
- 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或其他商业标识冲突,构成恶意注册;
-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包括版权、外观设计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 商标缺乏显著性;
- 商标具有欺骗性,可能误导公众;
- 商标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规范;
- 申请人注册商标系出于恶意申请目的。
四、异议流程
(一)异议人提交异议申请
任何人如果认为该商标被注册会损害其利益,均可自商标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UKIPO提出异议。在先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选择启动快速通道异议程序(Fast Track Opposition),该程序旨在为在先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供更快捷、更便宜的异议方式。
(二)申请人提交异议抗辩
收到异议申请后,UKIPO将通知商标申请人在2个月内提交抗辩书,超期未提交答辩将视为放弃申请。
(三)申请冷静期
若申请人和异议人双方均同意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在2个月答辩期内向UKIPO申请冷静期(Opposition Cooling-off Period)。冷静期初始为9个月,可依申请延长9个月,最长可达18个月。若冷静期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结束冷静期。申请人应在冷静期结束后的1个月内提交抗辩书。
(四)异议审查
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抗辩书后,UKIPO将要求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各自证据材料;在证据提交阶段结束后,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听证或者提交最终陈述意见。UKIPO将根据在案文件、证据材料和听证情况,作出书面异议决定。
英国商标标准异议程序审查周期可能需要12-15个月的时间,快速通道异议程序审查周期可能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
五、救济途径
任何一方若对UKIPO作出的异议决定不服,可以自决定作出之日起28日内向指定人员(由司法部任命的高级知识产权律师,完全独立于法庭)或者英国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若向指定人员上诉,其作出的决定为终局裁决;若向英国高等法院上诉,对其作出决定不服的可以进一步上诉至英国上诉法院。
(原标题:企业品牌出海 | 英国商标异议制度介绍)
来源:元达律讯
作者:
- 程玲,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联系方式:+86 21 6105 0922,邮箱:lycheng@yuandapartners.com
- 李洋,元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86 21 6105 0506,邮箱: yli@yuandapartn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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