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尼斯分类》(NCL 13-2026)已于2026年1月1日在美国生效,并通过更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商品与服务可接受标识手册》纳入美国审查实践。
由于尼斯框架规范着全球范围内商品与服务的分类方式(包括USPTO申请及马德里协定申请),此次修订将影响申请文件起草决策、申请成本及商标组合的协调。现有注册不会受到追溯影响,但2026年及之后提交的所有申请均须遵循更新后的分类体系。
关键分类调整
一、部分商品重新分类
- 光学用品:如眼镜、镜架、镜片及太阳镜现归入第10类,体现其作为健康相关设备的定位,而电子光学技术仍保留在第9类。
- 应急救援车辆:包含消防车、救生艇已转归第12类,以整合车辆分类体系。
- 电加热服装及袜类:归入第25类服装类,而非第11类加热设备类。
- 电动牙刷及类似口腔护理设备:从第10类移至第21类,体现其家用消费品属性。
- 软管喷水嘴:现归入第17类,奶油糖霜则移至第30类。
- 离合器衬片按用途分类:车辆相关部件归入第12类,机械应用部件归入第7类。
- 部分瑜伽冥想类生活用品:根据物理特性分属不同类别(如手套归入第25类,坐垫归入第20类,垫子归入第27类),庭院遮阳伞现归入第22类。
二、术语与概念修订
- 精油按用途分类,例如:化妆品(第3类)、治疗(第5类)、烹饪(第30类)及工业应用(第1类)。
- 新增商业服务类别包括:正式认定的服务型人工智能(第42类)、机场贵宾厅预订服务(第43类)及眼镜租赁服务(第44类),反映市场发展新趋势。
三、对美国商标申请的影响
- 申请人需注意USPTO将采用更新的术语标准,沿用过时表述可能导致审查意见或延误。
- 类别调整可能影响所需保护的类别数量,进而改变申请费用及商标组合成本规划。
- 当产品类别在各类别之间的交叉方式发生变化时,商标检索与监控策略可能需要扩展。
- 使用美国申请进行国际注册的申请人应确保分类一致性,以减少国际审查过程中的不一致问题。
四、品牌所有者建议考虑事项
- 企业应审查商标模板识别语言,并更新内部申报流程以符合现行分类标准。
- 需评估计划中的申报及扩张策略,判断类别变更是否影响保护范围或成本。
- 应统筹跨司法管辖区的品牌组合协调,确保全球品牌保护的一致性。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