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知识财产厅(지식재산처)官方报道,2026年1月5日,在中韩元首会晤期间,韩国知识财产厅厅长金容善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局长申长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知识产权领域深化合作谅解备忘录》(MOU)。这份MOU是对2021年两国同类合作文件的扩容升级,明确将“假冒商品防治、AI等新技术在知识产权审查中的应用、知识产权交易产业化、恶意商标抢注联合应对”纳入核心合作范围,其中特别强调“强化中国境内K-品牌保护”,为中韩跨境贸易划定新的合规框架。
而就在该MOU签署前3个月,韩国关税厅仁川本部海关曝光一起震动中韩美妆圈的典型案例:一名50多岁女性经营者,将中国产普通化妆品冒充韩国高端品牌“雪花秀”,通过韩国大型网络平台以半价销售,涉案金额达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08万元),最终因严重违反韩国《商标法》《关税法》《化妆品法》等被移送检察厅并通缉。2025年6月,韩国还查获一起涉案79亿韩元的同类案件,4人团伙将中国产仿冒雅诗兰黛、SK-II的产品伪造成“平行进口产品”流通。
一边是中韩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度协同,一边是跨境侵权案件的高频爆发——这组强烈对比清晰传递出核心信号:中国企业出海韩国,知识产权合规已从“加分项”变为“生存线”。本次MOU的签署进一步抬高了侵权成本、明确了合规标准,本文结合官方通报的MOU重点内容与典型案例,为中国企业拆解出海韩国的知识产权合规要点与法律服务需求。
一、MOU内容拆解:中韩知识产权合作的4大核心方向
根据韩国知识财产厅官方通报,本次签署的MOU并非新增合作,而是对2021年中韩知识产权合作文件的“扩容+深化”,核心合作内容聚焦4大方向:
(一)强化假冒商品联合防治,覆盖跨境全链路
MOU明确将“假冒商品防止”列为首要合作领域,中韩两国将建立跨境假冒商品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查处机制。这意味着,像8亿韩元假冒雪花秀案中“中国生产→跨境直邮→韩国销售”的侵权模式,将面临两国知识产权部门跨境联合调查:未来可能出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韩国提供的侵权线索,查处国内生产基地,或韩国知识财产厅借助中国的知识产权备案信息,精准拦截侵权产品入境的严查局面。
对中国企业而言,这一机制意味着“跨境制假售假”的“擦边”空间被彻底压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仅面临货物没收、罚款,还可能被列入两国知识产权“侵权黑名单”,影响后续跨境贸易资质。
(二)AI+大数据赋能知识产权审查,提升权利保护效率
MOU首次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纳入合作范围,明确中韩将在知识产权审查、专利分析等环节共享技术经验、协同优化流程。具体而言,韩国企业的专利申请可借助中国的AI审查系统提升效率,中国企业在韩国的商标注册也能享受更精准的近似查询服务,减少“因审查标准差异导致的权利冲突”。这一变化可能导致:知识产权申请周期缩短,但审查精度将大幅提升——通过“商标近似规避”“专利内容模糊表述”等方式获取权利的操作,在AI审查的精准识别下将难以实现,出海企业可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合规的知识产权布局。
(三)推动知识产权交易产业化,规范跨境授权合作
MOU明确提出“激活知识产权交易、产业化及金融合作”,鼓励中韩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授权、转让等方式开展合作,建立透明化的跨境知识产权交易机制。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可以抓住政策红利,通过知产交易获得韩国品牌的商标、专利,或销售授权,利用电商等现代化销售手段,开拓市场,优化品牌定位。相关企业在知产交易中,可以通过聘请专业律师,审核交易文件的内容,明确权利范围、使用期限及费用等,避免“口头授权”“模糊授权”引发的侵权纠纷。MOU的落地将进一步强化对“合规授权”的保护与对“无权使用”的打击,企业间的跨境知识产权合作需更注重协议的规范性与可执行性。
(四)联合应对恶意商标抢注,保护韩国品牌与中国出海品牌双向权益
MOU特别强调,中韩两国将“共同应对恶意抢注他人正在使用的商标以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这一合作方向既针对“中国境内恶意抢注韩国品牌”的行为,也覆盖“韩国境内恶意抢注中国出海品牌”的情况,实现双向保护。
此前,本团队曾帮助中国企业在出海韩国时应对核心商标被本地企业恶意抢注的情况。本次MOU落地后,如两国能共建恶意抢注线索共享机制,将对出海企业形成重大利好,被抢注企业能借助联合执法力量,降低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
二、案件透视:中国企业出海韩国的3大合规风险高发区
结合MOU核心内容与8亿韩元假冒雪花秀案等典型案例,中国企业出海韩国需重点规避以下3大合规风险,这也是中韩联合执法的重点方向:
(一)商标侵权:从“假冒”到“近似”,全场景风险需警惕
韩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在先”原则,对商标权的保护覆盖“相同侵权”与“近似侵权”,且处罚力度极强——情节严重的商标侵权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金。本次雪花秀假冒案中,A某将中国产化妆品直接贴上雪花秀商标销售,属于典型的“相同侵权”;而在实践中,“近似侵权”(如商标文字、图形、读音与韩国已注册商标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的纠纷更为常见。
根据MOU相关内容,强化跨境联合将大幅提升对该类侵权的打击效率:一方面,韩国K-品牌权利人可通过中韩联合机制,快速在中国境内查处侵权生产基地;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若在韩国市场使用近似商标,可能被快速异议或无效宣告。因此,企业出海前必须完成核心商标的韩国注册,覆盖相关类别(如化妆品第3类、药用化妆品第5类),避免“先销售后注册”导致的抢注或侵权风险。
(二)特殊品类监管:知识产权与监管资质的双重合规
韩国《化妆品法》将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功能性化妆品”(美白、抗皱、防晒等),后者需满足“知识产权+监管资质”双重合规要求:一是功能宣称需有对应的专利支撑(如配方专利、功效专利),二是需通过韩国食药部(MFDS)的注册备案,提交成分检测报告、功效验证数据等文件。8亿韩元假冒雪花秀案中,A某的行为同时违反了这两项要求:既伪造了雪花秀的商标权(知识产权侵权),又未合规申报功能性化妆品的进口资质(监管违规),属于“双重违规”,面临多重处罚。
MOU落地后,中韩或将共享更多关于特殊商品的的专利与备案细节;同时,违规商品也可能面临更加严格的检查与处罚,未合规的产品不仅可能被海关拦截,还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宣传+侵权”双重违法。出海企业应注重借助专业力量,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避风险。
(三)恶意抢注与授权合规:避免“被动侵权”与“授权瑕疵”
中国企业出海韩国应警惕两类商标风险:一是“被动侵权”——核心商标未提前注册,被他人恶意抢注后,自身使用反而构成侵权;二是“授权瑕疵”——若通过授权方式使用韩国品牌商标,未明确授权范围(如销售区域、使用期限、产品类别),可能因“超范围使用”引发侵权纠纷。
此外,部分企业试图通过“灰色授权”(如通过非品牌方授权的第三方获得授权)开展业务,这类授权在中韩联合核查机制下极易被认定为“无效授权”,企业需直接与品牌方或其官方授权主体签署协议,并留存完整的授权链条证明文件,以备知识产权部门核查。
三、法律服务需求升级:中国企业出海韩国的合规解决方案
MOU的签署标志着中韩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迈入“协同化、精准化”阶段,本团队在服务中国企业出海时,注重为客户制定“事前布局+事中监测+事后协同”的全流程解决方案,而非单一解决“事后维权”需求。中国企业出海韩国,应从以下方面考虑知识产权合规方案:
(一)出海前:知识产权布局与合规体检
1. 商标、专利预防性布局
委托熟悉中韩双方法律的律师团队,在韩国申请核心商标注册(覆盖相关类别),对核心配方、外观设计、生产技术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构建“商标+专利”的保护网;同时核查自身权利是否与韩国已注册权利冲突,避免“踩雷”。
2. 全维度合规体检
对产品包装、宣传语、功能宣称进行合规审查,确保不侵犯韩国企业知识产权。对功能性化妆品等特殊产品,梳理专利与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备案文件的匹配性,确保双重合规;制定跨境贸易合规方案,明确知识产权授权链条、报关所需证明文件等。
3. 恶意抢注风险排查
通过韩国官方数据库及中韩专业律师,排查核心商标是否存在被恶意抢注的情况,若已被抢注,提前准备异议或无效证据材料。
(二)运营中:侵权监测与快速响应
1. 跨境侵权监测
通过专业律师,借助韩国知识财产厅数据库、电商平台监测系统、中韩联合执法通报等渠道,实时跟踪自身知识产权被侵权情况,以及自身产品是否被投诉侵权;对仿冒自身品牌的假货,通过律师向中韩知识产权部门申请维权,阻止侵权产品跨境流通。
2. 授权合规管理
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和审核跨境知识产权授权协议,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费用及违约责任,避免“授权瑕疵”;定期核查授权链条的有效性,确保合作方具备合法授权资质。
3. 快速响应机制
若被指控侵权,律师需在72小时内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接韩国知识财产厅或特许法院等,说明合规情况;若遭遇恶意投诉,可提起“不侵权确认之诉”,或通过其他中韩联合机制提交异议材料。
(三)争议解决:中韩跨境协同维权
1. 恶意抢注应对
若核心商标被恶意抢注,律师协助企业收集“在先使用、恶意证据”,向韩国知识财产厅提交异议或无效申请,缩短维权周期。
2. 侵权纠纷处理
针对跨境侵权行为,律师联合中韩本地资源,实现“境内查处生产基地+境外拦截侵权产品”的全链路维权;若涉及刑事犯罪(如假冒注册商标罪),协助对接两国司法机关,推动案件协同办理。
3. 判决执行
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等,实现知识产权裁决的跨境执行,确保维权成果落地。
四、合规建议:中国企业出海韩国的4大行动指南
结合MOU核心要求与韩国法律实践,中国企业出海韩国需建立“政策适配+合规布局+风险监测”的三维体系,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紧跟中韩合作动态,适配联合执法要求。及时关注MOU实施细则,明确知识产权备案、信息申报等要求;避免采用“拆分包裹”“虚假申报”“无权使用商标”等违规方式,这类行为在联合执法背景下将面临严厉处罚,甚至影响企业跨境贸易资质。
第二,优先完成核心知识产权的韩国注册。建议在产品进入韩国市场前6-12个月,启动商标、专利申请,覆盖相关类别与核心技术;对功能性化妆品等特殊品类,同步申请“功能专利+商标”,确保功能宣称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一致。
第三,规范授权合作与合同管理。若涉及知识产权授权,必须签署书面协议,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及违约责任,留存完整的授权链条证明文件;由律师审核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避免“模糊表述”引发纠纷。
第四,选择“中韩双语+双方法律资质”的律师团队。跨境知识产权纠纷的时效性与地域性极强,需要律师既熟悉中国法律,又能对接韩国知识财产厅、法院、电商平台,及时借助MOU等政策红利,通过“跨境协同合规+协同维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保障。
结语
中韩《知识产权领域深化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是中韩知产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既为中国企业出海韩国营造了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也抬高了合规门槛。8亿韩元假冒雪花秀案等典型案例警示我们:在中韩联合执法背景下,知识产权侵权的成本已高到不可承受,合规才是唯一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对中国企业而言,出海韩国的核心竞争力,终将是“产品力+合规力”的双重体现。从商标注册到专利布局,从授权合规到跨境维权,专业的法律服务不仅能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更能引领企业借助中韩政策红利,在韩国市场实现长期发展。
若您的企业正计划出海韩国,或面临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合规审查等问题,欢迎联系我们——由熟悉中韩双方法律的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定制化的知识产权合规与维权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在中韩跨境贸易中稳健前行。
(原标题:走进韩国 | 中韩签署知识产权MOU:品牌保护加码,中国企业出海合规指南更新)
来源: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嘉禾,众成清泰韩国业务青岛区域负责人、律师;业务领域:国际贸易、涉外公司治理、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