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如何在证书上同时显示商品毛重和净重信息?
为保障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传输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中国贸促会调整了计量单位的填制要求:毛净重标识栏目中“数量”为必选项,企业可以选择三种计量方式,分别为“仅填数量”“数量+毛重”“数量+净重”。如果需要同时填报毛重与净重信息,企业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操作:一是选择“数量+毛重”,在数量栏填写净重数值,并选取带“N.W.”(净重)标识的重量单位;二是选择“数量+净重”,在数量栏填写毛重数值,同时选取带“G.W.”(毛重)标识的重量单位。以第二种操作方式为例,补充商品信息中,填写的信息如图所示:


预览证书第九栏显示的信息如图所示:

来源:山东贸促
延伸阅读:
原产地证申办常见问题解答(一):商品缺少EXW价值成分,不符合制证规范需重新备案怎么办?
原产地证申办常见问题解答(二):提示发票金额与FOB金额差距超过30%是什么原因?
原产地证申办常见问题解答(四):出口商、中间商无法通过审核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原产地证申办常见问题解答(五):已审核通过的证书填写错误怎么办?
原产地证申办常见问题解答(六):已审核通过的证书打印失败怎么办?
原产地证申办常见问题解答(七):客户要求显示8位/10位税则号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