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尼斯分类第十三版标志着商标申请工作的显著调整。尽管阿联酋和卡塔尔均已实施了这一新版本,但两者的做法有所不同,这对商标申请策略和现有注册具有实际影响。
阿联酋与卡塔尔:尼斯分类第十三版
一、阿联酋
(一)实施时间
阿联酋于2026年1月27日正式采用了尼斯分类第十三版。
(二)申请灵活性
申请人可以继续自由拟定商品和服务项目,无需使用预定义的列表。
(三)实际影响
虽然术语必须清晰且适用于每个类别,但申请人无需使用确切的措辞,这在申请策略上提供了灵活性。
(四)待明确事项
关于续展、重新分类和变更的指导尚未出台。关键问题仍未解决,包括现有商标在续展时是否需重新分类,或者是否可以保留其原始商品/服务规范。
(五)背景参考
此前,当阿联酋商标局更新其分类系统时(尤其是当第42类被修订并引入新增类别时)允许现有注册维持原样并在其原始类别中续展。同时,新的申请则需按照更新后正确的类别提交。
在那个阶段,客户实际上维持了既有按先前分类的遗留注册,又拥有符合修订后类别的新申请的组合状态。
鉴于商标局实践的持续演变,预计此次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做法,并将在有进一步指引时及时更新。
二、卡塔尔
(一)实施时间
卡塔尔也于2026年2月16日采用了尼斯分类第十三版,但采取了更严格的方法。
(二)强制性列表
申请必须使用卡塔尔商标局提供的官方Excel列表中的核准术语。未能这样做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修改。
(三)实际影响
使用核准术语之外的表述存在着风险。目前,最稳妥的做法是直接从商标局的列表中选择项目。尝试使用更宽泛的措辞或许可行,但会带来延误、驳回或被要求修改的风险。卡塔尔商标局将如何应用预定义列表,以及其严格程度如何,有待后续观察。
(四)现有申请
与阿联酋一样,关于现有申请的重新分类或修改的进一步指引仍有待出台。
三、两个司法管辖区共同的关键问题
仍有几个问题悬而未决:
- 现有商标是否会保持原样,仅在续展时才处理重新分类问题?
- 尼斯分类第十三版是否要求对重新分类的商品/服务提交新的申请或修改备案?
- 在续展时,即使商标已不再符合尼斯分类第十三版的分类,是否可以按最初注册的类别进行续展?
- 实践中将如何处理具体的重新分类项目,例如“太阳镜”(现已从第9类移至第10类)?
四、结论
阿联酋和卡塔尔都已采用了尼斯分类第十三版,但卡塔尔的做法更具限制性,要求使用强制性术语,而阿联酋则允许灵活的商品/服务表述。
客户和品牌所有者应:
- 审查现有商标组合中涉及重新分类的商品和服务;
- 密切关注关于续展、修改注册以及处理待决申请的进一步指导。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校对:王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