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lda Beetstra等:《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SR)的新能源执法实践:欧盟委员会对新能源供应链中的外国补贴展开调查 | 境外新能源系列(一)_贸法通

Tialda Beetstra等:《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SR)的新能源执法实践:欧盟委员会对新能源供应链中的外国补贴展开调查 | 境外新能源系列(一)

发布日期: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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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26年2月,欧盟委员会(简称“欧委会”)依据《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简称“FSR”)对中国风电涡轮机制造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风科技”)正式启动深入调查,标志着该条例在新能源供应链领域的执法迎来重要节点。

本文梳理了欧委会的核心关切、调查背景及程序脉络,并结合《净零工业法案》(Net Zero Industry Act)等配套政策举措,分析了欧盟日益强化的新能源监管框架。

2024年4月,欧委会依据FSR,针对中国多家风电涡轮机供应商启动了初步审查。2026年2月3日,在完成前述初步审查程序后,欧委会决定对风电涡轮机制造商金风科技展开深入调查。

根据FSR第10条第3款,若有充分迹象表明相关经营者获得了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欧委会可启动深入调查。本次调查针对金风科技在欧盟境内的风电涡轮机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以进一步评估金风科技是否可能已获得能够扭曲欧盟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

一、欧委会的关切

欧委会在其决定中指出,有“充分迹象”表明金风科技已获得下文所列的外国补贴:

  • 第三国主管机构的拨款(包括保费补贴与研发补助);
  • 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退税);
  • 优惠融资安排(第三国政府持有或政策性银行所发放的贷款)。

所谓“外国补贴”,是指第三国提供的直接或间接财政资助(financial contribution),且该资助为在欧盟内部市场开展经济活动的企业赋予了选择性优势。

欧委会认为,上述措施可能不当提升了金风科技在欧盟内部市场(风电项目招标领域)的竞争地位,并对欧盟境内风电涡轮机供应及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欧委会指出,上述外国补贴似为金风科技的市场竞争地位提供了支撑,且存在交叉补贴的可能性。

与该调查阶段的常规做法一致,欧委会的新闻稿并未列明详细的市场扭曲效果与证据记录,但其启动深入调查的决定表明,欧委会认为已有充分迹象支持开展FSR框架下的深入评估。

二、非申报类案件:自2024年开始的依职权主动调查

本案属于欧委会依职权主动调查(ex officio investigation)。欧委会自2024年4月启动信息收集工作,向多家在欧盟开展风电业务的企业(包括金风科技)发送了信息提供要求(request for information)。

这一举措说明欧委会已将FSR的适用范围拓展至强制申报流程(即达到相关门槛的经营者集中与公共采购程序)之外

三、聚焦新能源行业的补贴

欧委会的此项决定表明,其高度关注清洁技术价值链中的外国补贴问题,旨在防止补贴所带来的竞争优势在资本密集型制造业随时间推移不断累积。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或“OECD”)于2026年1月发布了太阳能电池面板行业报告。2005年至2024年期间,在OECD MAGIC数据库所涵盖的15个行业中,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行业的平均补贴力度最高,补贴金额约占企业收入的3.2%,而全行业的整体平均水平仅为0.9%。

经合组织同时指出,持续性扶持可能导致企业不顾市场环境变化持续扩张产能并在长期内导致制造业活动向价值链特定环节进一步集中——上述市场动态可能会对贸易与竞争格局产生影响。

经合组织的分析说明了政策制定者高度关注那些规模效应、融资条件与产能决策能够迅速重塑市场结构的行业。

此外,欧盟还采取多项其他措施,提升欧盟在新能源领域的竞争力。根据《净零工业法案》,第三国(非欧盟)企业参与能源行业公共采购招标的资格可受到限制。简言之,若欧委会认定某一来自第三国的特定净零技术占比超过欧盟总供应量的50%,则相关公共采购合同必须限制从该第三国的采购——即来自该第三国的技术不得超过该部分合同价值的50%。

四、对企业的实际影响

怀疑存在外国补贴行为的企业,可向欧委会提供市场线索。这一途径并不局限于达到FSR申报门槛的并购交易或公共采购程序——欧委会有权依职权主动启动调查。欧委会已显示出倾向于对能源行业开展主动调查,旨在提升供应链韧性及欧盟市场竞争力。

针对金风科技的深入调查结束后,欧委会应(原则上在18个月内)作出无异议决定、附承诺决定、或责令采取救济措施的决定(FSR第11条)(案号:FS.100143)。

来源:鸿鹄律师事务所

作者:

  • Tialda Beetstra,高级律师,海牙;联系方式:+31 703 538 907,tialda.beetstra@twobirds.com
  • Sander Wagemakers,律师,海牙;联系方式:+31 703 538 861,sander.wagemakers@twobirds.com
  • 何曌(Lucia He),公司法及跨境并购投资合伙人,深圳;联系方式:+86 755 3352 2943,+86 10 5933 5569,lucia.he@twobir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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