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拉美地区作为全球基础设施和能源电力领域开发建设的热门市场,吸引了大量中资企业前往开展投资和总承包业务。拉美地区各国别的政策、语言、文化、法律等市场环境特点与早期中资企业重点开发的非洲及亚太地区市场有较大差异,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各类挑战,其中法律风险是需要重点分析防范的关键环节。本文重点关注拉美市场工程投资建设领域的法律环境特点,识别核心法律风险点,并就中资企业如何做好风险防范进行探讨。
一、拉美地区法律环境概述
拉美地区法律环境体系复杂,总体上以大陆法系为基础融合各国历史、文化和社会需求形成具有本地化特色的法律环境。与非洲、亚太等地区相比,拉美市场法律体系在环境保护、劳工权益和原住民权益保护等领域要求相对较高,通常以强制性条款进行约束,再叠加外资准入限制和外汇管制等规定,构成了项目实施和运营的合规门槛。
在争议解决方面,拉美各国基本都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并且普遍以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基础制定国内仲裁法,基本认可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机制,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都有完善的商事仲裁机构管理仲裁程序,如巴西调解与仲裁中心(CBMA)、墨西哥仲裁中心(CAM)等,这为国际仲裁裁决在本国的承认与执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裁决执行层面,墨西哥和巴西司法系统通常对仲裁持支持态度,倾向于认可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执行程序相对顺畅。阿根廷司法系统的态度则更为审慎,法院在执行仲裁裁决时往往会更积极地介入,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或国家财产的案件,裁决的执行可能会面临较强限制。此类情形下,法院可能以维护主权或社会秩序为由,对仲裁裁决的效力进行实质性审查,从而增加执行的不确定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巴西和墨西哥等一部分拉美国别法律更新和政策调整较为频繁,如行政审批流程变更、行业监管标准调整等,这些政策法规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企业在项目准备阶段根据当时法律环境制定的合规方案不再适用。在极端情况下,法律的突然变化甚至可能直接导致项目被迫暂停。企业在工程项目投资和建设过程中,需要对法律环境进行充分了解以及动态监控,以便能够及时识别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
二、拉美总承包项目核心法律风险识别
(一)环境合规风险
遵守环境法规在拉美地区至关重要。环境许可作为项目推进的关键前提,审批流程复杂并需要全生命周期达标,还可能根据政策法规变化动态调整,给企业环境合规带来持续挑战。
以巴西为例,大多数拉美国家的环境许可要求联邦、州和市三级管理审批和监控。巴西第6.938/81号联邦法《国家环境政策法》要求所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都要依次获得初步许可(LP)、开工许可(LI)和运营许可(LO)三级许可,并在第140/2011号联邦补充法明确规定了联邦、州和市三级的权力和责任分工,对环境合规制定了强制性法律要求。同时,巴西联邦环境机构巴西环境与可再生自然资源管理局(IBAMA)通过卫星遥感、地面检查和公共报告系统监测项目的实施情况,如果违规则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指控。
墨西哥也通过联邦级法律《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总法》对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公众参与程序进行约束。秘鲁的《环境总法》、智利的《环境综合法》和其他各国环境法也详细规定了各级政府批准和监督环境许可的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获得环境许可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它附带了一系列需要在整个项目期间持续遵守的条件,以及需要完成的如大气、噪音、植被等相关监测工作。仍然以巴西为例,工程项目“三阶段环境许可”的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环保措施要求,在项目建成后,必须通过监管机构验收才能获得运行许可证。对能源电力项目来说,环境运行许可是项目申请并网发电的前置条件,将直接影响项目投产。此外,项目实施中任何与前期方案不符的变更都可能触发重新进行环境评估并更新环境许可的义务。智利曾有水电项目因在取得许可后进行了变更,被指控未充分考虑项目的累积环境影响从而引发法律诉讼。
(二)土地权利与原住民社区风险
保障原住民社区权利是拉美国家一大特点,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虽然明确承认原住民对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但在实践中相关土地范围划分与确权程序长期停滞不前,导致大量土地性质不明。在这些地区开发项目时,即使已获得行政许可,仍可能因土地争议而被司法叫停。虽然法律层面保护了原住民“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FPIC)这一基本权利,但如何有效的达成“知情”和“同意”通常没有明确客观的判定标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经常因为信息不充分、沟通不到位遭到原住民抗争。
例如秘鲁《土著人民事先协商权利法》(第29785号法)规定矿业和能源项目必须通过社区协商会议,在包括就业承诺、医疗教育设施建设等方面与原住民达成一致,否则社区可通过公投否决项目。据不完全统计,秘鲁社区、政府和公司之间由于未能就项目开发达成一致导致的冲突多达上百起。秘鲁库斯科省某铜矿项目就曾因未兑现承诺被社区起诉。玻利维亚《宪法》确立了原住民社区的自治权和自然资源优先使用权,要求项目通过社区大会决议并分享收益。2024年玻利维亚科伊帕萨盐湖项目曾因为社区反对被迫终止了扩建计划。墨西哥瓦哈卡州的某风电项目由于没有与社区进行充分协商,引发了当地土著社区的强烈抗议和法律诉讼,最终被法院叫停。
(三)劳工权益保护带来的风险
拉美各国劳工权益保护体系非常完善并且对劳动者高度倾斜,发生劳动纠纷时,当地法院和劳工仲裁机构基本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企业败诉率很高,且可能面临额外的罚款和诉讼成本。外国企业在拉美区域开展业务必须对劳工规定提高重视,避免在雇佣关系、工作条件、社会保障等方面产生合规问题。
大部分拉美国家每周标准工作时长为40-48小时,并且对加班补偿的法定标准较高,通常工作日加班需支付125%-150%的工资,周末或节假日加班费可能高达200%。法律还要求雇主在每年年底向员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年度奖金。
需注意劳工解雇保护与高额补偿是拉美劳工法最突出、最严峻的风险领域之一。企业在解雇员工时,除了要求提前通知外,还需要支付高额的赔偿金。此外,巴西和阿根廷等国别的工会影响力强大,有权就工资、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与企业进行集体谈判并组织罢工,企业在处理劳工问题时需高度重视工会的作用。
(四)分包商连带责任风险
总承包商在雇佣设计、施工、咨询等相关分包企业时不可避免地需要承担由分包方行为引起的连带风险。其中质量安全和税务风险首当其冲,另外因为劳工权益保护的严苛性,分包导致的劳动纠纷亦可能穿透至总承包商乃至对项目本身造成不利影响。
质量安全方面,总承包商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技术达标和现场安全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如果分包商出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违反安全规范等问题,总承包商可能会因未履行管理义务面临业主的索赔,获受到监管处罚甚至项目停工。智利某铜矿污水厂改造项目分包商施工质量不达标,业主向总包商提出终止合同并提起总额为4亿美元的仲裁。在税务方面,许多国别都要求总包商履行增值税或者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总包商未履行,税务机构有权直接向其追缴;如果分包商涉及税务违规,总承包商可能面临补缴要求甚至是行政处罚。
鉴于拉美国家工会组织强大,劳工法规严格,如果分包商违反集体谈判协议或引发劳工纠纷,由此引发的罢工、抗议等行为将直接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如果分包商拖欠工资,总包商需要进行垫付或承担相应损失。例如阿根廷《国家就业法》明确规定,总包商应与分包商对其下属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劳动权益承担连带责任。
(五)索赔与争议处理风险
在拉美工程项目争议解决与索赔实践中,司法系统程序效率低、权责模糊,裁决执行困难,并不时伴有地方保护,这是导致争议和索赔化解困难的主要原因。业主或政府方依托本地优势,对工期延误和付款违约等争议常以政策调整或合规瑕疵为由进行拖延。如果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则又需要面对审理时间不可预估的问题。即使最终取得胜诉,法院拖延执行的情况也很多见。例如2019年发生的巴西布鲁马迪尼奥溃坝案,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因管辖权分歧,导致诉讼进展十分缓慢,主要刑事审判至今仍未完成。又如多米尼加某风电项目ICC仲裁胜诉后,资产查封耗时1年以上。
三、中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与应对
中资企业在拉美地区进行工程项目开发建设,需要系统性、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管理,并在确实发生争议后,及时做好应对与补救,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一)强化前期尽职调查
项目前期可通过细致深入的尽职调查和前瞻性的合同设计,从源头上做好风险识别与控制。法律尽职调查应根据拉美地区各国市场环境特点设置具有针对性的尽调清单,深入调查了解拉美特有的外资准入限制、土地权属复杂性、环保标准及劳工权益等核心领域,避免套用模板。执行尽职调查时,不能只是依赖于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还应聘请当地专业机构进行独立验证,可以通过现场走访、与政府部门及社区领袖的非正式沟通等方式获取纸面之外的真实信息,为决策提供更准确、真实的依据。
(二)优化合同条款设置
合同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在合同设计阶段应针对国别市场特性设置前瞻性条款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例如针对阿根廷等高通胀国家,在设置价格条款时可要求设为与官方指数挂钩的动态调整模式。某中资企业在承接的阿根廷水泥生产线项目中,将合同价款拆分为美元、欧元和阿根廷比索,其中比索部分明确与阿根廷国家统计与普查研究所的人工成本指数、建筑业物价指数及官方美元汇率挂钩,并且每季度进行调价核算。项目执行期间虽遭遇比索大幅贬值、通胀波动等挑战,但通过该机制成功控制了项目执行成本。
针对巴西、墨西哥等法律变更频繁的国家,建议在合同中有针对性地设置条款明确法律变更的触发条件、范围,以及项目成本上升或遭受损失后双方的分担机制或补偿路径。针对拉美地区的市场特点,可将税收调整、环保标准提高、劳工工资调整、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相关风险均包含在内。
总而言之,在合同谈判阶段,应结合尽调结果,将拉美特有的高通胀率、频繁立法、许可审批复杂等特色风险通过对应的合同条款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控与规避。
(三)全周期动态合规监控
在项目执行期间,应该建立全维度、全生命周期的,覆盖合同、环保、劳工、税务等各领域的动态合规管理体系,通过将各个板块的合规要求根据项目路径整理成为可控的操作节点,确保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在拉美地区处理劳工权益、原住民土地权益以及施工建设许可等事项时,除了要确保法律、行政监管层面的合法合规,也应注意与工会、当地政府和社区等相关机构、人员做好充分、持续的沟通交流与关系维护,确保为项目实施营造积极友好的社区环境,有助于项目顺利推进。另外,在做好动态合规管理的同时,也应同步做好文件管理,将各类往来沟通交流、决策的相关信函、纪要等材料收集整理,为可能发生的争议、索赔提供完整、连续的证据链支持,做好项目风险防御。
(四)快速应对索赔和争议
一旦发生争议,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企业都应尽快采取系统性的应对措施,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争议性质和发展进程,及时整理出完整的证据链,逐步通过正式协商、争议评审委员会以及国际仲裁进行应对处理。整个争议处理过程中,还应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适度沟通,尝试是否存在其他解决路径。可以通过聘请当地的专业律所发挥本地化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为争议解决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此外企业还应认识到所有策略都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适当时机以合理条件达成和解,往往比坚持冗长法律程序更符合企业利益。
总体而言,拉美市场机遇与风险并存,企业应将风险管理作为提升核心竞争优势、保障平稳经营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灵活的合同设计以及深化属地化管理有效应对当地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企业应从始至终保持对风险的敏锐度以及面对问题的快速响应处理能力,力争早日达成由被动补救向主动预防转变,将挑战转化为机遇,实现在拉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经营。
来源: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
作者:段爱玲,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