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出口货物禁限管制规范申报的操作与分析(二)_贸法通

海关出口货物禁限管制规范申报的操作与分析(二)

发布日期: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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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前文我们初步探讨了“禁限管制识别码”和“禁限管制申报要素”的构成要素和基本逻辑(点击查看)。本文结合实务,讨论出口申报时的相关操作。目前海关只列明了104个十位编号,还有大量的涉及两用物项的商品编号没有列明,海关也没有给出相应的规范申报要素。本文海润天睿合伙人郝竞宇律师主要讨论这些尚未列明的商品编号的申报和法律问题。

文章关键词:海关总署、第40号公告、出口货物、两用物项、禁限管制类申报要素

一、申报情况

(一)识别码

无论该商品本身是否为两用物项,只要其十位编码未被列入“禁限管制识别码列表”,在申报时,单一窗口都会提示“暂无数据”,截图如下:

(二)申报要素

即使识别码显示“暂无数据”,但是海关仍然要求企业申报禁限管制要素。此时,要素类别和企业申报的品名、规格型号等其他申报要素有关,如果申报内容带有相关敏感信息,系统仍然会有针对性的反馈相应的禁限类申报要素类别;但是如果其他申报要素不体现相关信息,系统会反馈全部禁限类申报要素类别供企业选择。举例如下:

二、法律风险

既然海关将“禁限管制识别码”“禁限管制识别名称”“规范申报代码”“规范申报类别”“规范申报要素序号”和“规范申报要素名称”列入了申报范围,企业如果申报错误,我们理解海关有可能会认为构成“申报不实”或者“伪报瞒报。由于这套禁限类申报要素仍然以十位商品编号为主要依据,因此商品归类错误将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进而影响禁限类要素的申报。我们认为出口企业应当从以下方面加强合规管理:

(一)合规优先,兼顾效率

有了这套禁限管制申报要素以后,海关也会相应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和说明材料,一定程度上会降低通关效率。有些产品本身不是两用物项,但如果企业为了快速通关而选择改头换面,绕着禁限管制要素申报,反而会加重海关的怀疑,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二)注重事前合规

海关以前只能凭借企业申报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型号等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有些申报错误的企业还可以跟海关打打太极,现在有了这套禁限管制申报要素,一旦申报错误,抗辩空间被大幅度地压缩。因此,企业应当从技术参数的层面出发,在申报以前就对出口货物开展禁限管制分析。

(三)慎重调整商品归类

理论上,商品归类规则和禁限管制要求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商品编码的改变客观上会影响禁限管制要素的申报以及海关的判断。因此,如果企业对商品归类有异议,或者要调整已经长期使用过的商品编码,一方面要严格从商品归类规则和依据出发,另一方面要充分论证对禁限管制要素的影响。

来源:海润天睿 

作者:郝竞宇,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邮箱:haojingyu@myhrtr.com;执业领域:海关、出口管制和制裁、贸易救济等国际贸易法律及合规业务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仅作为法律信息评述,不能作为对任何客户或者事件的法律意见。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其所在机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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