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中国贸促会受理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_贸法通

通知 | 中国贸促会受理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发布日期: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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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1月10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向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相关规定在巴基斯坦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特此通知。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来源: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江苏省贸促会

延伸阅读:解读 |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原产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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