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 维权法律依据
- 流程与时效、管辖、对外国判例的承认
- 诉讼当事人、侵权理由、抗辩理由
- 民事诉讼惩罚措施、刑事诉讼惩罚措施
- 边境/海关保护措施
- 诉前措施、仲裁与调解
- 败诉方救济途径
- 诉讼成本
维权法律依据
商标维权法律依据
科威特的法律渊源包括英国普通法、法国民法、埃及民法和伊斯兰法,被认为是海湾地区最复杂的法律体系,其中伊斯兰教法只管辖穆斯林居民的家庭问题。
法院主要有六种类型:民事、刑事、商事、家庭、租赁以及行政法院。
就级别而言,有三级法院:初审法院、高等上诉法院(Higher Court of Appeal)和最高上诉法院。
虽然科威特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约》的缔约国,但商标法的主要渊源是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商标法的2015年第13号法律。
《商标法》于2015年3月11日颁布,并于2015年3月22日在第1228号政府公报上公布。《商标法实施条例》通过2015年第500号部长决定于2017年12月28日生效,于2015年12月20日发布,并于2015年12月27日在第1268号政府公报上公布。
国内法一般优先于科威特国签署的任何国际条约。根据《科威特宪法》规定:国际条约在批准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后将具有法律效力。
流程与时效、管辖、对外国判例的承认
维权方式、流程与时效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一方均可在《商标杂志》上公布的商标自公布之日起60天内反对该商标的注册。
可根据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另,可在法院提起的诉讼中要求无效/撤销注册商标,无效/撤销的理由与异议的理由相同。如果商标在注册后连续五年未被使用,则可以未使用提起无效/撤销。
管 辖
科威特没有专门的商标法庭,商标问题由普通法庭审理。法官虽然不是商标专家,但通过经验对相关问题有了很好的理解。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就案件情况求助专家的意见。
主要维权途径
• 司法措施(向法院提起诉讼)。
• 行政行动(向科威特工商部商业管制司提出投诉),行政行为最终由刑事法院决定。
• 向海关提出投诉,要求暂扣可疑货物,此事最终由民事法院裁决。
对外国判例的承认
通常来说,国外判例对科威特法院没有约束力。但可以考虑外国法院在类似问题上的意见,尤其是埃及、约旦和沙特阿拉伯的外国法院判决。另外,科威特高等法院的裁决可能对下级法院在类似问题上的裁决产生更大的影响。
诉讼当事人、侵权理由、语言
诉讼当事人
原告:商标所有人及其授权代表可就商标侵权提起诉讼,经销商必须登记才能提起诉讼。
被告:任何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公司实体,如果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而使用商标,都可能因商标侵权而被起诉。根据情况和公司类型,公司董事也可能被起诉。
可被认定为侵权的理由
下列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 歪曲或模仿注册商标以误导或迷惑公众,或恶意使用该商标。
- 用他人的标志恶意识别自己的商品或服务。
- 明知而出售、要约出售或交易,或拥有任何带有虚假或仿冒商标的货物,或非法使用此类商标或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 使用根据《商标法》规定无法注册的非注册商标。
- 在自己的商标、文件或商业文件上非法刻上任何可能导致相信用户已获得该商标注册的内容。
- 故意且恶意地未在商品或服务上注明注册商标。
- 故意拥有拟用于模仿注册商标或著名商标的工具或材料。
语言
所有诉讼均以阿拉伯语进行,阿拉伯语是科威特的官方语言,所有文件均需要提交阿拉伯语翻译。
民事诉讼惩罚措施、刑事诉讼惩罚措施
民事惩罚措施
商标注册或知名商标的所有人可寻求禁令、扣押和销毁侵权货物、限制进出口、损害赔偿和诉讼费用(商标法)。
申请人也可以要求法院迅速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现有侵权行为或阻止任何预期侵权行为。
刑事惩罚措施
商标侵权构成犯罪,侵权人可被处以一个月至三年的监禁,并有可能被处以100科威特第纳尔至100000科威特第纳尔以下的罚款(《商标法》第42条)。
对于重复犯罪,处罚金额可以加倍,同时可以强制关闭企业或项目,或暂停活动至少15天,最多6个月,并在公报上公布判决,费用由被定罪方承担(《商标法》第43条)。
边境/海关保护措施
边境/海关保护措施
权利持有人有充分理由相信进口假冒商品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可向海关提出申诉,要求暂停进口商品并予以禁止。海关当局也有权主动查获任何可疑的假冒商品。但是,未经主管法院决定,不得销毁/处置扣押的货物(《商标法》第38条)。
诉前措施、仲裁与调解
诉前措施
警告函:根据相关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侵权人发送停止和终止信函。在侵权诉讼之前,发送停止和终止信函完全不是强制性的。对商标侵权进行不正当威胁的后果也可能因案件而异。
仲裁和调解
ADR方法在知识产权领域并不常用。然而,ADR可以在解决与许可或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的纠纷中发挥作用,这些协议中明确规定了仲裁/调解条款。
败诉方救济途径
败诉方(或任何一方)可向高等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对于可以针对初审法院的所有裁决提出的上诉,不施加任何条件。上诉程序可持续一至两年或更长时间。最高上诉法院是科威特所有民事、商业和刑事事项的最终上诉法院。
诉讼成本
诉讼当事人预计将承担18000至25000欧元的费用。
来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网、科威特商标局及GCC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