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专利相关机构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现代专利制度的国家。1852年,英国政府颁布《专利法修正法令》,并设立英国专利局(UK Patent Office)。1990年,英国专利局正式成为政府机构,隶属于英国贸易和工业部。2007年4月2日,经英国政府批准,英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2007年6月28日以后,英国知识产权局改为隶属于英国创新、大学与技能部,负责英国专利申请的机构现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图1. 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判体系
当出现专利相关争议时,英国法院具备相应的管辖权。英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四个政治实体组成,英国法律亦分为三大体系,即英格兰和威尔士体系、北爱尔兰体系和苏格兰体系。目前,只有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司法体系中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经过了多次改革,现已形成了“二审合一”的局面。[1]
英国知识产权局负责审理专利有效性等行政问题,若不服知识产权局局长的裁决,可提交英国高等法院专利法庭进行审理。专利法庭裁决的专利初审案件可以进行上诉,根据案件的不同可以上诉至大法官庭、知识产权企业法庭或上诉法院民事庭。若对上诉法院的判决不服,亦可向最高法院上诉。但实践中,大多数案件的最后审理法院为上诉法院,上诉到最高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极少。
英国专利申请制度
图2. 英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流程图
申请途径
途径一:直接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本文主要围绕直接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而展开。
途径二:通过EPC向EPO申请。欧洲专利的申请统一了各个成员国的申请、审查程序,通过申请一件欧洲专利即可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保护。英国为欧洲专利组织的38个成员国之一。向欧洲专利局(EPO)申请专利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递交申请或请求进入欧洲地区阶段;二是实质审查阶段;三是授权公告阶段。欧洲专利在授权公告后,需要对权利要求或整个专利文件进行翻译,而后可在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中生效。但由于英国的官方语言英语包含于欧洲专利局的官方语言之中,因此,申请人被授权欧洲专利后,无需翻译即可在英国直接生效。[2]
途径三:通过PCT申请。以我国个人或企业通过PCT向英国申请发明专利为例。申请人可以首先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一项发明创造提交专利申请,该申请的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而后,在上述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即进入国际阶段,在国际阶段完成国际申请的受理、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和国际初步审查等工作;最后,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委托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向英国知识产权局办理进入英国国家阶段的各种手续,由英国知识产权局按照本国法律对该项发明创造进行审查,进而授予专利权或驳回申请。
途径四:通过《巴黎公约》申请。以我国企业或个人通过《巴黎公约》向英国申请发明专利为例。申请人需要先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的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自上述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申请人委托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向英国知识产权提交一份单独的专利申请,由英国知识产权局根据其法律相关规定做出授予专利权或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
申请人
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单独地或者与其他人共同提出专利申请。非英国人在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时,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英国《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的发明人必须被提及。一项发明的发明人或联合发明人,如果在任何公布的专利申请或任何被授予的专利中未被提及,必须在该申请或专利的附录或勘误表中被提及。任何人均可以向审查员申请该人被提及。同时,发明人也享有放弃被提及的权利。发明人可以在专利局完成申请发表的准备工作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审查员提出申请,放弃其权利。[3]
申请文件
申请人在申请英国专利时需要提供的文件包括: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的附图、摘要。其中,请求书需要用英语或者威尔士语书写,如果没有使用该两种语言,审查员应当通知申请人进行翻译,申请人应当在通知日期后两个月期限结束前提交翻译件,否则专利局长可以拒绝其申请。专利申请文件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未提及,审查员应当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通知日期后两个月期限结束前提交,否则专利局长可以拒绝其申请。如果含有说明书附图,说明必须包括一份清单。[4]
申请日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向英国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申请人主张优先权的情形下,优先权日为申请日;但在主张优先权日时,需要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提出,或在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递交优先权证明文件。[5]
英国专利审查制度
英国对发明专利的审查流程主要包括初步审查、检索、公布、实质审查等几个环节。
初步审查(Preliminary examination)
审查员(Examiner)应确定该申请是否符合格式要求,审查员须向专利局长(Comptroller)报告其所作的决定,专利局长须相应地通知申请人。[6]
检索(Search)
专利申请人请求检索,支付相应的检索费用后,英国知识产权局将检索已公开的现有技术,以确定该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及非显而易见性,并将检索到的文件的副本发送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副本后,可据此对其权利要求进行修改。[7]
公布(Publication of application)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英国《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求,英国知识产权局将在申请日之后的18个月予以公布。在即将公布时,英国知识产权局将通知申请人公布时间,如果此时申请人想放弃其申请,可以提出撤案请求。
实质审查(Substantive examination)
申请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人需要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未提出或未按时提出请求或未交纳费用,则视为撤回申请。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第一,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第二,发明的内容是否充分公开;第三,权利要求是否充分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第四,申请是否具有单一性。实质审查结束后,英国知识产权局会向申请人出具相应的实质审查报告。[8]
加快专利审查的途径
由于英国专利审查时间较长,可至4-5年之久,为了加速专利审查、缩短专利授予的周期,英国知识产权局目前提供了四种可以加快处理专利申请的途径,分别为:专利快速授权、绿色通道、PCT快速通道和专利审查高速路。[9]
途径一:专利快速授权。可分为合并检索和审查、优先检索与审查、提前公开等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合并检索和审查(Combined Search and Examination,CSE)。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在收到检索结果后一段时间内才会要求审查其专利申请。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供了合并检索和审查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时一并提出检索和审查的请求,且不需要向英国知识产权局说明任何使用此服务的理由。通常情况下,英国知识产权局会在请求检索和审查后的六个月内出具检索和审查合并报告。
优先检索与审查(Accelerated search and examination,ASE)。申请人在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出ASE请求时,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但不需要提供相应的实质性证据。申请人可以申请优先检索或审查,也可以请求将优先检索与审查相结合。申请人可以随时请求优先审查,在申请未被检索的情形下,可请求优先检索与审查相结合。英国知识产权局批准优先检索与审查的门槛低、概率大。申请人的请求被批准后,审查员将会同申请人协定报告公布的时间,这一时间通常少于2个月。
提前公开(Accelerated Publication)。大多数申请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布,申请人可以向英国知识产权局请求提前公开专利申请。如果已经通过了检索程序并符合相关规定,英国知识产权局则会在收到提前公开请求后6周左右将其申请予以公开。
途径二:绿色通道(Green Channel)。英国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5月12日推出了加速专利审查的绿色通道服务。如果专利申请所涉及的发明有益于环境,则申请人可以使用这项服务。申请人在请求绿色通道时,需要提交书面请求,说明该申请如何对环境有益,以及检索、审查、合并检索和审查、公开中的哪些程序需要加快。
途径三:PCT快速通道(PCT Fast Track)。PCT快速通道可以使专利申请人在其国际申请收到关于专利性的国际初步报告(IPRP)的情况下,在英国国家阶段请求加速审查。申请人需要在英国知识产权局开始审查之前向其提出PCT快速通道的书面请求。在提出请求时,申请中存在的所有权利要求,必须与被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或国际检索机构认可的国际专利中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充分对应,这些权利要求必须已经通过审查并符合国际阶段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要求。英国知识产权局批准申请进入PCT快速通道后,通常会在2个月内做出实质审查报告;英国知识产权局若拒绝申请人进入PCT快速通道,需说明拒绝理由。申请人使用PCT快速通道服务是免费的。
途径四: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是指若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OFF)认为该申请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则只要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包括首次申请和后续申请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OFF工作结果可被后续申请的专利局(OSF)获得等,申请人即可以OFF的工作结果为基础,请求OSF加快审查后续申请。专利审查高速路可以使在后审查的专利局有效利用之前专利局的审查结论,提高审查效率,缩短授权时间。申请人在提交PPH请求时,需要明确表明正在根据专利审查高速路请求加速处理。如果英国知识产权局无法代表申请人从早期审查局获得所有PPH请求,申请人需要附上完整的PPH申请表和权利要求对应表以及所需的证明文件。另外,如果申请人目前在知识产权局存档的申请权利要求与早期知识产权局认为允许的权利要求不符,那么,当申请人提交PPH请求时,还需要提交一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这些权利要求应与早期知识产权局认为的允许权利要求相对应。申请人使用PPH服务是免费的。
实质审查结果
结果为通过。如果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上述的形式和实质要求,则将被授予专利权,颁发权利证书。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授权费。英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结果为未通过。审查员将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正和作出意见陈述,答复期一般为4-6个月。如果申请人未能按期答复该通知书,或者其答复意见或修改被认为是非正确的、不符合要求的,该申请将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决定不服,可以向法庭起诉。
除此之外,自专利申请公布到授权之前,任何第三方都可向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陈述该申请不能授予专利权的理由。回答有关异议的官方信件的期限通常是6个月。
英国专利无效制度
专利无效的请求可以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或法院提出。对于法院系统而言,仅有高等法院专利法庭、知识产权企业法庭可以受理该请求。英国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无效案件中具有与高等法院法官相同的取证及证据调查的权力。
法院在处理专利无效时,可以发布知识产权局局长已经发布过的任何命令,或者行使专利局局长行使过的其他权力。如果专利无效案件由法院受理,在审理过程中,绝对禁止未经法院许可即向专利局局长另行提起相关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侵权案的被告若提出专利无效抗辩,可直接在审理专利侵权案的一审专利法庭或知识产权企业法庭一并解决,该审理法庭有权宣告专利无效,判决之后通知英国知识产权局即可。[10]
若申请人不服英国知识产权局关于无效问题的裁定,可以向专利法庭起诉;依旧不服专利法庭的裁决时,可向高等法院大法官庭、上诉法院民事庭上诉。
申请英国专利的相关费用
2018年1月,英国政府颁布了专利官费新标准,旨在建立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收费结构,收缴的费用将为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供工作经费。这次变化提高了专利费用,如:在提交申请时没有及时支付申请费要加收25%的附加费;引入权利要求数量超额费和文书页面数量超额费;第12-20年的维持年费每年增加10英镑。
在英国申请专利,可以递交电子申请或纸质申请,但相应的申请费、申请附加费、检索费、实质审查费并不相同。纸质申请相较电子申请价格更高一些。权利要求数量在25项以内、文书页面数量在35页以内,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超出部分则需要缴纳相应的附加费用。不同专利申请的授权费也各不相同,具体费用与权利要求数量及文书页面数量有关(见表1)[11]。
表1
英国专利维持的年费自第五年开始缴纳,缴纳数额逐年递增。专利权人需要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每延迟一个月缴纳年费,需要缴纳24英镑的延迟费用,且最多延迟6个月(具体规定见表2)[12]。
来源:知识产权家
作者:
- 尹锋林,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副教授
- 蔡榕,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