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与中国的机遇及挑战——兼议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
发布日期:2021-01-04

【编者按】

1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被视为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的强大动力,将为中国的“双循环经济”提供支持。但RCEP生效后,中国仍面临国内产业竞争加剧、外部板块以及制定规则的多重挑战。同时,中国企业的境外项目与人员也面临疫情常态化背景下的综合新型安全威胁。

2020年11月15日,在历经8年中的31轮谈判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正式签署。除去中途退出的印度外,RCEP共有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及东盟国家在内的15个成员国,涵盖约三分之一的世界人口,也占全球GDP、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近三分之一。

目前,由于中美贸易冲突方兴未艾,日韩贸易冲突存在升级可能,使得全球经贸自由化面临严重挑战;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各国进行封锁。在这两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世界经济受到严重打击。因此,当RCEP正式生效后,预计全体成员国产品的关税消除率将达91%,被视为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的强大动力。

虽然RCEP的签署并不等同于最终生效,但是总体落地节奏仍然可期。因此,这也意味着被称为“全球最大自贸协定”的RCEP将在两年内正式启动。RCEP的达成,清除了全体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在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及贸易规则等广泛领域打通了整个大市场,使得区域内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数量占比超过九成。这些都将帮助全体成员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有利促进区域内贸易发展。根据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研究,在2030年时,RCEP将为全球实现收入效应提升达1860亿美元。

无疑,中国将是RCEP的最大受益者。首先,从经济角度出发,RCEP将为中国的“双循环经济”提供支持。显然,RCEP有利于中国积极扩大进口,吸引外资,引进所需要的技术、资金和服务。同时,RCEP又有利于积极扩大产品和服务出口,扩大对外投资。此外,RCEP也清楚地规定了共同的原产地规则,使得在整个RCEP框架内的产品在不同成员国的不同阶段加工将获得统一承认,这也将进一步深化区域内产业价值链。由于中国拥有世界所有工业部门和全球最为完整的产业链,而RCEP成员国的产业链也相对于全球其他地区较为完整,RCEP也将清除不同成员国之间货物、技术与服务流动的障碍,使得区域内贸易将蓬勃发展。最终,RCEP将为中国带来有利的外部增长环境,提高外循环的质量。在这一基础上,中国可以集中力量发展高新技术并不断扩大国内消费市场,为内循环为主创造有利条件。

其次,从地缘政治角度出发,RCEP将使得美国将中国排挤出国际经济体系的企图无法得逞,也将对美国制定的实现中美经济脱钩的方针无法实现。对于中国而言,RCEP能将之前区域内的点对点贸易协定变成网状,在各成员国间形成共同利益。此时,如果美国再从中威胁某个盟友国家,要求他们不同中国进行贸易往来,那么美国的想法将落空。如此,则能保证在最极端情形下,中国不会闭关自守与固步自封,被排斥在世界贸易体系之外。同时,又由于印度退出了RCEP,这也将使得美国主导的“印太战略”在遏制中国的扩张上,出现“跛脚效应”。原本,美国的“印太战略”旨在拉拢印度以共同遏制中国,而印度也有意配合美国以抗衡中国在南亚次大陆的影响。其中,经贸问题也是一个重要议题。然而,随着印度缺席RCEP,将严重削弱印度在经贸问题上的分量,对美国主导的“印太战略”的可信度与可持续性带来冲击。最终,则将使得“印太战略”缺乏支撑点,导致美国的战略意图无法充分实现。

可见,RCEP将助推中国发展经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战略机遇。但是,在RCEP生效后,中国面临的挑战仍无法避免,不应忽视。首先,RCEP将使得中国国内产业面临的竞争将更为加剧。原因在于,中国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方面的出口大于进口,而在高端产业方面的进口则大于出口。因此,虽然RCEP将在短期内提振中国无论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与高端产业产品的出口,但是从中长期来看,忧虑重重:随着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东盟国家的转移加速,中国在这方面产品的竞争优势将被削弱;同时,中国的高端产业面临来自日本和韩国的竞争将增强。最终,导致中国国内产业面临的竞争将更为加剧。

其次,中国仍将面临外部板块的挑战。现在看来,RCEP固然巩固了中国的对外贸易与投资的东亚太平洋板块与东南亚板块,而这也引起了美国与印度的不安。随着候任拜登政府将继承奥巴马的政治遗产,重新启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用以对冲中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努力。同时,候任拜登政府也将与RCEP中的其他成员国共同制定更高标准的新贸易协定,与RCEP出现高度重合。如此,使得中国将可能面临其他成员国无法完全贯彻与实行RCEP的困境,可能使得RCEP成为空文。

第三,中国将受到制定规则的挑战。在RCEP生效后,中国的贸易地位和贸易规则话语权将不断增强,这也将必然促使美国加快与欧盟、日本、韩国及澳大利亚等盟友的合作,共同制定他们看来更为高标准的世界贸易规则。在如此情形下,美国将试图再次主导多边与区域贸易体制,而把中国排斥在外。同时,除了在区域贸易挤压中国外,美国利用贸易规则对中国进行打压的行为方式将集中体现在 WTO 改革议程的制定和标准上。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将再次成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攻击目标,使得国际多边贸易体制内的斗争更为尖锐。

落实到企业身上,毋庸置疑的是,RCEP将给中国企业走向世界舞台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显然,中国企业应充分把握RCEP带来的契机,进一步走出国门,迈向世界。但是,在世纪疫情与百年变局交织,单边主义与保护主义盛行,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企业也应充分认识到走出去的风险,做好应对。毕竟,风险与机遇相辅相成,相依共生。

如今,中国企业更应认清这样一个事实:受新冠疫情,世界经济复苏步伐迟滞,各国经济实体为转嫁缓解国内矛盾,将涉华正常商贸行为政治化倾向愈发明显。同时,近年来,各国利用政策工具对中国企业制裁加剧泛化,各国通过强力部门对中国项目及人员的滋扰与合规审查力度与手法不断升级,使得中国企业的境外项目与人员面临疫情常态化背景下的综合新型安全威胁。

因此,在制定走出去方案以及实行走出去战略时,中国企业应以三大关键机制为抓手,指导风险防控和危机应对的整体核心能力建设。首先,中国企业应高度重视地缘政治及其风险预警。任何中国企业的境外项目,都可能是地缘政治角斗场,背后博弈极其复杂,其地缘政治风险不可忽视。在任何一幅行政地理版图上,共存政经版图、人口版图、宗教版图与种族版图,最终叠加成地缘政治复合版图。为此,中国企业的决策部门应定期开展地缘政治风险评估、推演和事后的复盘回顾,对评估标准和关键机制实现迭代更新,提升管理水平。

其次,中国企业在境外项目的各个阶段,实施的风险管控措施应有所不同。改变以往应对海外风险时“各自为政”的孤立式管理程序,建立覆盖全流程的海外风险防控流程,各环节管理内容与结果输出应作为其他环节管理活动的必要输入。为此,在项目前期,中国企业应结合案例和数据,从投资结构设计与投资行业选择等方面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准备工作,主要做到投资结构多元化与科学选择进入行业。在项目中期与后期,中国企业应加强与政府、社区的互动。因此,中国企业要做到加强与东道国政府的有效互动,及时了解相关部门的利益关切和态度变化。同时,中国企业应广泛参与社区活动,最大程度地消除项目建设对当地社区的消极影响。此外,中国企业要做负责任的商业运营,适时公开项目信息,主动接受东道国政府和社会的监管并严守当地法制,避免腐败和行贿受贿。

第三,中国既要拓展高质量“朋友圈”,也要谋略如何“退出”。今后,中国企业可通过业务合作寻求战略性合作伙伴,逐步建立全球高质量“朋友圈”。合作伙伴应包括但不限于:东道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民间机构、当地投资者、当地政府部门及联系人、国际投资机构及中介机构等。同时,若由于内外部因素导致项目推进或收益不理想,如果企业事前退出方案、合约保障与事中跟踪机制缺失,其将难以通过退出实现止损。为此,中国企业应在投资前敲定退出方案,明确退出情形并聘请专业律所就此发表意见。在投资后,中国企业应开展退出情形跟踪。若出现退出情形,则应考虑项目变更、中止、终止或退出。同时,中国企业在与卖方谈判时,可通过增加交易前置条件等,谋略保障条款。

在新冠疫情与全球化退潮交织的背景下,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的界线愈发模糊,偶然性风险与结构性风险加速转换,内生风险与外源风险相互传导,安全问题的联动性、跨国性、多样性更加突出。中国企业在百年变局和新一轮国际经贸秩序洗牌中,必须更有韧性地走出去。面临重重困难与巨大挑战,我们只有咬紧牙关,逆流而上,迎难而上,逢山开洞,遇水架桥,最终才能摆脱部分国家的“围追堵截”,才能做到双循环间的互动互促,才能完成产业结构升级迭代,最终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转载自:上海市走出去服务港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外安保信息技术(北京安库)经贸摩擦预警中心、长三角中小企业海外风险预警中心、中国国际商会ICC-iCover全球安全研究信息数据库、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安库风险信息公司

作者:沈高明,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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