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中“原产地规则”
发布日期:2022-06-06

背景介绍

海关总署2022年第32号公告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是中国同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6年11月启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2019年11月双方宣布完成升级谈判。2021年1月26日双方正式签署升级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自2022年4月7日起正式实施。

新增降税产品

根据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新西兰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商品实施零关税,中国对从新西兰进口的97%的商品实施零关税。

为稳定和扩大进口来源,推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中方在《升级议定书》中承诺将对自新进口的12个税目木材和纸制品在10年内逐步取消关税,主要包括木纤维板、餐巾纸、书写纸、牛皮纸、胶粘纸、纸板及纸制标签等。另外,升级后,所有新西兰乳制品到2024年都将实现零关税,老百姓将可以“免税”购买新西兰进口奶粉。

注:货品简称仅供参考,具体货品名称及货品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税则2022》为准。

解  读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中的“原产地规则”

解读一:直接运输规则要求更加合理

解读二:完善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

解读三:增加“经核准出口商和经核准出口商的原产地声明”条款

升级后的协定新增了经核准出口商制度,允许经核准出口商出具原产地声明,便利进出口企业通关享惠。

经核准出口商的原产地声明应打印、加盖或印刷在发票或其他商业单证上,包含唯一的序列号,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升级后的协定明确了《经核准出口商的原产地声明填制要素》,还规定了中新双方应将原产地声明电子数据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交换。

注:企业根据需要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上图中所列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

解读四:增加“补发”条款

升级后的协定新增了原产地证书可以自(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补发的条款,证书签发更加规范、完善。补发的原产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并自装运之日起1年内有效。

解读五:增加“免于提交原产地文件”条款

任一批次原产货物完税价格不超过1000美元或进口方货币的等值金额纳入免于提交原产地文件的范围,弥补了升级前协定对此项内容的缺失。

解读六:其他新增内容

操作程序一节还新增了核查访问和核查时限、联网核查系统、微小错误和差异的相关内容,使原产地规则和操作程序的实施将更加规范、有效。升级后的协定还新设立了一个由双方海关当局组成的原产地规则委员会,有助于双方加强合作和统一管理。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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