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晖、王良华等:从欧盟对俄制裁的新特点谈谈对中企的风险警示(下)
发布日期:2022-06-16

04、西方联合制裁对国际法律制度和国际金融体系产生的影响

美国此前采取的制裁措施,特别是金融制裁措施,在国际法律领域已经存在着争议。金融制裁是通过控制被制裁对象国家的资金流动对其进行经济打击。金融制裁的手段主要包括冻结金融资产,切断国际融资能力,阻断通过国际货币进行支付、结算和清算的能力。美国在制裁执行工具中,将金融制裁与反洗钱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挂钩,利用制裁过程与反洗钱案件在表面上存在着的阻断目标群体资金流动的相似要求,通过技术性地采用《爱国者法案》作为相同的立法基础,将违反制裁的行为视同为恐怖主义、走私、贩毒一类的极端严重犯罪行为,将具有广泛正当性的反洗钱法的强制执行手段作为高度政治化的美国单边制裁的配套工具,借助美国司法系统的长臂管辖,实现了力度最大化的制裁执行效果。目前,英国的制裁法律体系已经有了跟从美国借用反洗钱法律体系的趋势。

欧盟的制裁执行体系虽然没有跟从美国,但是在此次对俄制裁中却和美国在制裁措施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欧盟、英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在制裁中引入对企业、银行和商业人士私有财产的冻结措施,将会对西方私有财产保护法律制度在国际社会的信任基础产生严重而深远的影响。虽然目前的冻结措施仍然限于银行、国有企业以及支持或受益于俄罗斯政府的其他企业和个人,但是将此类财产强制措施无需理由、不加限制地直接用于针对受到制裁国家的个人和企业的私有财产,已经彻底颠覆了人们以往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底线所作出的判断。而最新的消息是,欧盟目前正在准备新的立法提案,在欧盟范围内建立起没收俄罗斯富豪财产的统一法律框架。但是该项提案最终能否得到所有欧盟国家的支持存在着很大的疑问,因为这也就意味着很多欧盟国家的法律制度将由此发生重大改变。再加上美国开启的财产没收措施的立法论证和推动工作,势必将突破人们原有的想象空间。

欧盟制裁可能产生的更大影响,是欧盟配合美国采取的金融制裁措施,特别是冻结外汇储备和剔除SWIFT系统的措施。这实际上是将国际金融工具武器化,用金融战争的手段替代军事战争,而最终的结果是美元和欧元的国际结算货币和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其影响可能会大大超过美联储印钱对美元信用所造成的伤害,而这样的结果同时也在深刻地影响着国际金融法律体系。

SWIFT系统只是国际上银行间支付信息传递的报文系统,系统的禁用将会导致俄罗斯与其他国家寻求替代系统的解决方案,最终削弱和破坏美元和欧元的国际结算货币地位。相对而言,冻结外汇储备引发的法律争议则会深刻得多。外汇储备在形式上是储备持有国的央行存放在货币发行国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如果选择从这个角度进行法律解读,西方国家有可能为其冻结外汇储备的行为找到自圆其说的理由,特别是在西方国家至今仍然牢牢掌控着国际商事交易合同司法管辖权和法律解读话语权的情况下。但无可否认的是,外汇储备的本质是货币发行国向储备持有国承担的国家债务,货币发行国冻结他国外汇储备实际就是债务国单方面冻结了自己向债权国承诺的付款义务,长期以来英国和欧盟国家基于国家信用的考虑,在这个问题上始终保持着克制。西方国家此次冻结俄罗斯外汇储备,改变了人们对西方金融信用法律体系底线的认知,对储备货币的国家信用基础将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无可避免地会加速其储备货币地位的终结。

国际货币体系是建立在国家信用基础之上的,所有的国际结算储备货币地位的取得,无一例外都是货币发行国国家金融信用积累的结果,经历了漫长的信用自我约束和克制的过程,国际货币的发行国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保持金融中立的义务。他国持有储备货币的目的在于可以使用货币便利的购买货币发行国的商品,也可以畅通无阻在世界上进行国际支付,持有储备货币的意愿背后是货币发行国国家金融信用的背书。冻结俄罗斯外汇储备确实产生了立竿见影的制裁效果,但是却震惊了国际社会,也改变了其他国家对储备货币发行国信用的基本底线的认知。如果储备货币存在着被随意冻结的风险,其他国家持有美元和欧元储备的安全性就产生了问题,继续持有储备货币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了——人类生存和生活需要的是资源、粮食、工业品这些商品,国际货币产生的原因只不过是便利商品的国际交换而已。如果美元被当成了武器,不仅可以随意地印出来,而且还可以随意被自己当成废纸,那也就失去了被其他国家接受的价值。

金融的本质是建立在完整的法律体系下的信用,国际结算和储备货币是整个国际金融系统长期运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用的丧失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西方国际储备货币的终结实际上完全是自己造成的。如果西方国家选择用西方法律为自己失信的违约行为进行背书,西方的法律体系也将因此承受难以估量的损害。欧盟选择为美国的金融制裁进行背书,不仅同时动摇了欧元自身信用的基础,也将严重损害到欧盟法律制度中的契约原则。

05、西方对俄制裁给中国企业的风险警示

美国联合欧盟等西方国家对俄罗斯采取的制裁措施,制裁的对象从国家到银行,从企业到个人,联合制裁的范围超出了我们此前的想象;对俄罗斯这样的大国直接冻结国家外汇储备、剔除SWIFT体系,联合制裁的手段也彻底颠覆了我们的原有认知。

1. 西方对华制裁的潜在风险

美国主导的西方联合制裁,显然并不是只为俄罗斯准备的,任何在美国看来有可能对美国的全球霸权构成挑战的国家,都有可能成为美国制裁的对象。俄乌冲突背景下的西方联合制裁,对美欧联手共同进行制裁的手段进行了“完美展示”,给我们提供了近距离观摩西方联合制裁所能动用的全套制裁工具箱的机会,同时也给正在从事跨境经贸活动的中国企业(包括中资银行)敲响了警钟:西方国家的联合制裁绝非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一旦中国遭遇类似的突发事件,如果西方制裁无法避免,我们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中国企业遭受损失?

当我们思考这个问题时就不难发现,如果制裁已经启动,也就意味着难以估量的损失已经发生,制裁的代价对于我们很多企业和个人而言,都是难以承受的。如果想要减少甚至避免损失,唯一能真正起到作用的办法,就是企业要从现在开始逐步推进各项风险防范工作,及早采取所有预防性的应对措施,对制裁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提早进行布局,构建完整的解决方案,真正做到未雨绸缪。而这正是西方对俄联合制裁带给我们中国企业的风险警示。

诚然,美欧等国家和地区在对中国进行制裁之前将会极其的慎重,欧盟也并不必然会参与到美国主导的制裁之中,欧盟内部不同的国家也有不同的利益。但是美国已经具有了对中国进行制裁所需的动机和意愿,只是缺乏足够有效的单边制裁能力,而这正是美国需要说服欧盟参与制裁的原因。这一次欧盟参与到美国对俄制裁之中,不可避免地增强了美国对其他国家进行制裁的冲动。

中国承受制裁打击的能力,除了国家届时提供的帮助之外,最终还是取决于中国每个行业中每个企业个体承受能力的总和;制裁措施的反作用力,是西方国家采取制裁措施对西方企业和个人产生的反噬力量。每个中国企业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增强自身承受能力的同时,将会强化制裁措施的反作用力和反制裁措施的作用效果。只有当中国企业对于制裁打击所造成的损害具有更强的整体承受能力,而西方企业对制裁措施的反作用力和中国反制裁措施的杀伤力更加无法承受时,一些国家的制裁冲动才有可能受到抑制,美国与欧盟的联合制裁最终才有可能无法变成现实。在这个过程之中,每个中国企业所采取的风险防范举措,不仅是在制裁发生后能够极大地避免和减少自己企业所遭受的损失,更为重要的是,所有这些举措形成的合力将会在整体上提升中国应对西方制裁打击的承受能力,加大西方制裁措施对内的反作用力,增强中国反制裁手段的作用效果。

2. 西方对俄制裁措施带给中国企业的启示

西方对俄制裁措施对俄罗斯的企业和个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在给中国企业敲响警钟的同时,也带给了我们很多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制裁措施

在欧盟的支持下,俄罗斯的主要银行被SWIFT系统剔除,俄罗斯对外的货币结算在短期内面临极度混乱,进出口贸易量随之锐减。同时,由于俄罗斯央行的外汇储备被实质性冻结,俄罗斯企业和个人在跨境贸易和日常生活中的外汇兑付也必然会受到严重影响,同样导致俄罗斯跨境交易的严重混乱。

俄罗斯在2014年之后已经采取了脱离美元体系,清空美国国债,减少美元外汇储备的风险防范措施,但是由于欧盟和其他西方国家参加了制裁,俄罗斯仍然有超过一半的外汇储备受到冻结。中国拥有的美元、欧元等西方国家外汇储备,占据了中国外汇储备的绝大部分,而且中国与西方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的融合程度远远超过了俄罗斯,冻结外汇储备和剔除SWIFT系统可能对中国产生的影响将会严重得多。虽然中国自身的工业体系更加完善,应对制裁打击的承受能力很强,但是中国跨境企业如果不能及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所面临的损失仍将非常严重。

西方制裁对于中国跨境企业和中资银行来说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全面依赖西方的货币支付系统,全面依赖美元、欧元等西方国家的货币作为跨境交易结算货币,已经被证明存在系统性的交易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已经不只是国家的事情,而是关系到中国每个跨境企业和银行自身利益的重大风险防控举措。在危机到来之前,在跨境交易中建立起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结算的完整机制(包括信息传送机制),将数字人民币用于跨境交易,与交易对方进行本币相互结算机制的可行性尝试,都是中国企业可以考虑的重要措施,也是中资银行需要尽快完成的准备工作。具体的工作包括打通交易结算的所有节点和流程,核实交易结算所有环节的通畅状况,确保在极端情况下可以随时完成批量交易的系统性转换,从而有效地避免危机发生时因无法进行结算而陷入交易困境和违约陷阱。

(2)针对企业、银行和个人的制裁措施

西方针对俄罗斯采取的财产冻结措施,目前主要还是针对俄罗斯的银行和国有企业,以及从俄罗斯政府获得利益以及支持俄罗斯政府的其他俄罗斯企业和重要人士。虽然目前实际采取的措施仅是冻结而非没收,但是财产冻结措施一旦采取并在无法预计的时间内予以维持,对于受到制裁的俄罗斯企业和个人的严重影响将会是不言而喻的,更何况美国和欧盟针对制裁对象财产的强制措施,存在着向没收财产方向演进的趋势。

目前中国企业在西方国家的投资,仍然占据着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中极大的份额,而在这些投资之中,国有企业的投资又占据了很大的比例。长期以来西方国家的法治体系和营商环境,相对于很多不发达国家而言,对中国企业有着更大的投资吸引力,中国企业此前对于西方国家的投资安全性以及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制度从未产生过怀疑。虽然近年来由于美国不断采取各种制裁措施并加大投资审查力度,中国企业在美投资不断降温,但是中国企业在欧洲的投资占比却在不断提升,中国企业和中资银行在欧洲和西方国家的资产规模也越来越大。同时,西方国家在进行制裁时将如何认定制裁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和个人,正在遭受美国制裁和出口管制的中国企业可以提供初步的参照,但是最终的认定标准仍将掌握在美国政府手中。无论如何,中国企业境外资产安全保护问题,已经应提上中国跨境国有企业、中资银行和重要民营企业的主要议程上。

对于那些将要在西方国家进行投资的中国企业而言,熟悉和了解西方对俄罗斯的具体制裁措施,应当是开展投资之前的一门必修课。对于那些已经在西方国家进行了投资、拥有境外股权或实体资产的中国企业而言,则需要在自己的律师协助下及早应对,改变或重置境外公司股权结构,采取各项防范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3)贸易限制措施

西方的出口管制措施,打击的是俄罗斯依赖西方高端技术和制造设备的行业,包括能源行业、航空业、飞机制造、医学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产品等等行业。由于大量的高端技术设备仍然掌握在西方国家手中,这些措施用于中国企业同样会产生重要影响。实际上,尽管中国目前拥有世界工厂的地位,但中国企业的部分消费产品生产依然依赖西方的高端技术设备,因此管制措施对中国企业的产业链所造成的影响将会更大。也正因如此,美国早就已经在高科技领域,特别是半导体芯片领域对中国动手,这也正是中国企业此前应对美国制裁的风险防范重点。

西方对俄罗斯制裁的另一个重点在于限制俄罗斯产品的出口,针对的重点是俄罗斯天然气、石油、煤炭等等的能源和资源输出。虽然西方在这一领域对俄罗斯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对中国并不具有可参照性,但由于中国是能源和资源进口大国和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大国,西方能够采取的限制措施将会是对中国能源和资源的出口限制措施,以及对工业制成品的进口限制措施。此外,西方国家禁止与特定的俄罗斯国有企业进行交易的制裁措施,也将有很大机会被用于中国的国有企业。

(4)制裁及合同法律风险防控

迄今为止,西方对俄罗斯采取的制裁措施从表面上看仍然都是在西方法律的框架之内,最终聚焦于国际商事合同法律制度,我们将在后续的文章中对此进行讨论。

美国、英国和欧盟的制裁,都是建构在各自的法律体系之下,拥有相对完整的制裁法律规范。熟悉西方各国的制裁法律制度,有助于我们对西方制裁的尺度及时作出准确的判断。另一方面,西方制裁措施最终影响到的具体标的,是中国和西方两个企业之间每一单具体的交易,制裁影响下的双方的法律责任,往往是由国际商事合同的条款决定的。国际商事合同特别是很多长期交易合同和高价值交易合同,目前仍然是以适用英国法为主。无论是西方国家的制裁行为还是中国的反制裁行为都属于国家行为,这些国家行为最终能否构成不可抗力,对于制裁造成的违约责任承担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不可抗力条款、制裁条款以及交易备选币种等等条款,都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示约定,此类适用国外法律的关键英文合同条款,必须要有中国企业自己的律师进行审定。

制裁与反制裁本质上是国家之间的博弈,但是每项制裁和反制裁措施直接产生作用的却都是各国不同类别的企业和个人,限制的是各国企业之间的交易。国家制裁的目标本质上是强制企业放弃共同经济利益,制裁的发生往往意味着损失的发生。国家制裁在微观层面上产生的效果,很可能使企业之间的纠纷由此变得难以避免。因此在受到制裁影响的每单交易背后,体现的是交易双方通过法律进行的博弈,而合同违约之争往往是企业个体之间博弈的主战场。中国企业能否在合同谈判时有前瞻性地发挥现有的优势,妥善利用好自己的谈判地位提前做好布局,对于企业能否有效地防范和规避潜在的国际制裁风险,意义极为重大。

来源:金杜律师事务所

作者:

  • 马艳晖,合伙人,北京办公室,mayanhui@cn.kwm.com,业务领域:海事、贸易、保险及其他民商事国内诉讼仲裁业务,以及跨境诉讼仲裁法律业务图片
  • 王良华,图片合伙人,伦敦办公室,mike.wang@eu.kwm.com,业务领域:外商直接投资、兼并收购与公司事务
  • 刘宣池,顾问,北京办公室,liuxuanchi@cn.kwm.com,业务领域:金融、保险、海事及国际贸易等领域的跨境商事、海事争议解决

感谢刘晓雯、张金玲对本文作出的贡献。

延伸阅读:马艳晖、王良华等:从欧盟对俄制裁的新特点谈谈对中企的风险警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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