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成果
发布日期:2022-05-18

凝心聚力 开创商事调解新局面 

今天是中国贸促会建会70周年,我会根据中国贸促会的通知要求,围绕贸促会的主要职能之一“商事法律服务”,简短介绍由云南省贸促会牵头负责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调解中心工作情况:

云南省贸促会牵头负责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制”工作,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面对这项任务,云南省贸促会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优势互补、借船出海”的工作思路,2020年8月25日,云南省贸促会、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云南省司法厅三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建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的合作备忘录》,揭牌成立了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并对三个片区分中心进行了授牌。

借助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成熟的机构优势和运行机制,中心于2021年5月6日入驻官渡法院开展诉调对接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努力进取、开拓创新,积极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贡献力量。

中心的诉调对接工作采用1+2+N的工作模式。“1”是指一名业务总监,对调解业务进行质量把控,“2”是指两名调解秘书,具体承担秘书处工作组的日常事务性的工作,“N”是指N名调解员,负责主持开展调解会议,确保诉调对接工作正常运行。

自2021年5月6日至2022年4月30日,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已承接诉前分流的商事纠纷案件857件,涉及标的额约3.07亿元。进入调解程序的案件有295件(成功调解179件,调解成功率为60.68%,其中对102件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下一步,中心将本着“以人为本、宣传法治、缓解审执压力、高效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积极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开展调解工作,扩大调解辐射面,不断促进调解事业上新台阶,为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作出积极贡献。

 

2016年6月13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中国贸促会时任副会长尹宗华、南盟工商会高级副主席祖拜尔•艾哈迈德•马利克为中国贸促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揭牌

2016年6月13日,中国贸促会时任副会长尹宗华、南盟工商会高级副主席祖拜尔•艾哈迈德•马利克共同签署并发布《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

2016年6月13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中国贸促会时任副会长尹宗华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云南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揭牌

2017年6月11日,中国贸促会与缅甸国家工商会签署《中国—缅甸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备忘录》

2018年6月13日,第三届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论坛上,刘超部长发布“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成果(东帝汶、克罗地亚、新加坡、蒙古、缅甸)

2021年6月,因疫情原因,双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线下调解,针对工程款项拨付进度问题,调解员金霞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工作。

2021年9月10日,针对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调解员周彧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

2021年5月,经调解员刘明宇调解,当事人当场履行完债务,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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