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生态法典》正式生效_贸法通

哈萨克斯坦《生态法典》正式生效

发布日期: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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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202012日签署《生态法典》。《生态法典》遵循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对加强污染防控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根据《生态法典》,一旦发生生态灾难,自然资源使用者必须负责将生态环境恢复到原先状态。

《生态法典》还规定,大型工业企业必须引入最具可及性的环保技术。第一阶段对油气、矿山冶金、化学、电力行业的50家特大型企业进行环保技术改造,上述企业约占污染排放总量的80%

《生态法典》要求地方政府将征收的环保费用收入100%用于落实所实施的各项环保措施。

来源:国际文传电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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