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关于公开征集“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标识和标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近年来,中国和新加坡务实合作持续拓展,生动诠释了中新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为贯彻落实两国领导人将法律和司法合作纳入双边合作的共识,中国贸促会积极推进中新国际商事法律交流与合作,与新加坡律政部、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等机构积极开展务实合作。2019年,中国贸促会和新加坡律政部共同主办第一届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简称中新论坛)。2022年,中国贸促会、新加坡律政部和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共同主办第二届中新论坛,并签署备忘录将其设为年度常设论坛。中新论坛为中新两国商事法律交流合作创设新平台,有助于加强两国经贸合作,推动更高质量的区域商事法律交流发展。为统一“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品牌形象,扩大对外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标语(SLOGAN)。

一、征集内容

(一)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形象标识(LOGO)

1.中文元素: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

2.英文元素:China-Sing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Dispute Resolution Conference

(二)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宣传标语(SLOGAN)

二、征集范围和时间

(一)征集范围:境内外机构、集体和个人均可应征

(二)征集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31日

(三)评审和公布时间:2023年5月31日

三、论坛参考资料

(一)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支援平台(贸法通)-

中国-新加坡商事争议解决合作

https://www.ctils.com/articles/5254

(二)第二届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

https://cn.scdr-conference.mlaw.gov.sg/

四、作品要求

(一) 1.标识设计应体现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 解决等元素。

2.标识形式可以是文字和图形相结合,以论坛名称中的主要元素进行设计,体现双边合作开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论坛内涵。

3.标识应主题鲜明,造型美观,辨识度高,富有   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与宣传。 

4.标识设计应附上详细设计说明及创意介绍,提 供形象LOGO的标准图案、标准比例、标准色、 标准字体等信息说明。

5.标识效果图必须为JPG格式,色彩模式须为 RGB色,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大小控 制在6M以下,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 能清晰使用。作品入选后需提供高精度设计原图   (矢量图AI文件)。

(二) 1.宣传标语应简洁、精炼,朗朗上口。

2.标语要兼具包容性和时代性,充分体现双边合作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特点,在3-5年时间内不过时。

3.宣传标语应为中英双语版本。投稿应同时附上 对标语设计的一段话解读。

五、应征方式

(一) 请于2023年3月31日09:00前将作品发至邮箱:flb@ccpit.org,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中新论坛标识和标语投稿”字样;

(二) 投稿内容除标识设计图和标语外,还必须包含以下:

1.作品创作或设计理念说明(300字以内);

2.个人真实姓名

3.身份证号码

4.联系电话

(注:文字内容请用word文档,请勿直接标注在作品中)

六、评选方式

作品由主办方中国贸促会法律部评审确定。所有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公告结果查询:

(一) 中国贸促会网站

https://www.ccpit.org/xinxigongkai/

(二) 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综合支援平台https://www.ctils.com

七、奖项设计

(一)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5000.00)

(二) 二等奖2名,奖金各2500元人民币(¥2500.00)

八、注意事项

(一) 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并确保从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二) 应征者必须保证所有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等)。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所有应征作品一旦投稿,其著作权、使用权等将归本次活动主办方所有。

(四) 主办方有权要求入围作品的投稿人对设计作品进行后期优化、修改等。入围作品投稿人有义务根据主办方要求进行优化和修改。

(五) 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六) 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七)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九) 凡投稿者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十) 未尽事宜,请致电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合作处:010-88075847(耿女士)、010-88075574(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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