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出口(管制)法(1950)》,孟加拉国商务部自1978年以来定期更新、颁布和实施《进口政策法令》,以调整和明确货物具体进口要求。2022年4月,孟加拉国商务部发布了《进口政策法令(2021-2024)》(孟加拉语版)。不过,考虑到该份法令尚未形成英文版,且据孟加拉国学者指称新法令与此前发布的《进口政策法令(2015-2018)》内容相差无几,笔者遂以后者为基础性研究资料,梳理孟加拉国禁止进口货物类别,后续也将根据法令更新情况进行调整。
《进口政策法令(2015-2018)》中列出了两类禁止进口货物清单。其中,一类属于全面禁止进口货物;另一类部分属于部分禁止进口货物,换言之,部分货物禁止进口,部分货物只能在满足法令规定的限制条件后方可进口。
1、全面禁止进口货物
政策法令中列出了12类不得进口的货物,即:
(1)未按照孟加拉国政府测绘部发布的地图标明孟加拉国领土的地图、图表和地理地球仪。
(2)恐怖漫画、淫秽和颠覆性文学作品(包括小册子、海报、报纸、期刊、照片、电影、留声机唱片和录音录像带等)。
(3)以书籍、报纸、期刊、文件和其他文件、海报、照片、电影、留声机唱片、录音和录像带、磁带等为载体,所含内容可能违背孟加拉国任一阶层公民的宗教感情和信仰的商品。
(4)除孟加拉国进口政策法令另有规定之外的残次和劣质货物,旧的、二手的、翻新过的货物和工厂拒收的货物。
(5)翻新的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字机、电传、电话和传真、旧电脑、旧电脑配件、旧电子产品。
(6)使用或处理时可能会损害孟加拉国任一教派、阶级或群体的宗教感情与信仰的带有宗教含义的文字或铭文的货物(包括其容器)。
(7)带有淫秽图片、文字铭文或可见标志的货物(包括其容器)。
(8)活猪及用猪制成的任一物品。
(9)各种工业淤渣和肥料及由淤渣制成的其他产品。
(10)除孟加拉国进口政策法令另有规定之外的各类废物。
(11)音量超过75分贝的喇叭。
(12)《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规定的艾氏剂、氯丹、滴滴涕、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灭蚁灵、毒杀芬、六氯苯和多氯联苯等化学杀虫剂和工业化学品。
2、部分禁止进口货物
政策法令限制性清单中列出了22类全面禁止和部分禁止进口货物类别,详情见下表。
来源:南亚标准研究暨成都技术贸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