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制度概述
老挝科学技术局下属知识产权局负责老挝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与审查,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核准—颁发证书。老挝商标注册申请被受理后,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进入公告期。公告日起60天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可以提出异议。商标保护期限自提交注册申请之日起10年,到期后可以续期,每个续期期限为10年。
二、商标被抢注的应对措施
(一)律师函
商标遭遇抢注后,在对抢注商标提起正式反对措施前,被抢注人可以向抢注人发送律师函(或警告函),要求其主动撤回或注销抢注的商标等。该律师函程序虽非必经程序,但律师函往往能起到促使抢注人主动寻求洽谈、降低转让对价或者放弃争议程序等效果。
(二)异议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仍在老挝商标异议公告期内,企业可以通过向老挝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请求,避免已被抢注的商标发生效力或产生影响。在异议公告期间,任何利益相关人均可向老挝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
(三)无效宣告
如果企业商标在老挝遭遇抢注,可以向老挝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无效宣告理由包括保护期届满、商标权人不予续展或不缴纳费用、法院裁决商标权未能商业使用的。
(四)不使用撤销
任何个人、法人或组织均可要求老挝知识产权局撤销未使用的商标。撤销理由包括商标连续5年未使用、商标权仅用于象征性使用或所有者非善意使用,出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除外。
(五)双方协商
商标遭遇抢注后,在向官方对抢注商标提起正式异议或撤销或无效等措施前,被抢注人可以和抢注人协商商标转让,或是要求抢注人主动撤回申请中的抢注商标或注销已注册的抢注商标。协商可以在尚未启动对抢注商标反制措施前进行,也可以在对抢注商标提起异议或撤销或无效等程序中同时进行,以便作为施压手段增加谈判成功率。
三、商标被侵权的应对措施
(一)律师函
发现商标遭遇他人侵权后,在提起侵权诉讼前,商标权利人(包括商标所有人及其代理律师、许可协议约定有权警告的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向侵权人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并对其造成的商业损失进行赔偿。
(二)调查取证
在提起侵权诉讼前,商标权人可以提前对侵权行为调查取证。提前进行调查取证虽非侵权诉讼前必经程序,但是提高后续诉讼等程序胜诉率的重要措施。调查取证分为线上与线下市场调查两种模式,权利人可结合实际被侵权情况选择对应的调查方式。
(三)法庭诉讼
知识产权案件受理级别顺序取决于索赔额标的大小:案值低于LAK2000万(CNY16000)的一审案件将在地区法院审理,其判决可上诉至当地省级法院;案值高于LAK2000万(CNY16000)的一审案件将在省法院审理,其判决可上诉法院进行审查。老挝实行三审终审制,最后一个审级是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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