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食产品出口越南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合格评定程序_贸法通

农食产品出口越南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合格评定程序

发布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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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进口农食产品需符合越南食品安全法、植物检疫法、海关法等相关法规,并通过质量检验和认证程序。

二、认证机构

越南认证中心是越南最大的政府认证机构。

三、认证制度

一类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QM)、环境管理体系(EMS)、职业健康安全体系(OH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机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业、GAP认证等;另一类是产品认证,其中,对高风险食品卫生和安全产品(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鸡蛋及蛋加工品、鲜活/未加工及深加工水产品、冰淇淋、冰水和天然矿泉水、功能食品、微量元素补充食品、营养品和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冷冻食品、豆奶及豆制品、方便食用蔬菜及水果等10类产品)必须经过HACCP认证。

四、认证程序

型式试验+工厂+市场抽样检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发证后监督。

来源:山东技术性贸易措施

延伸阅读:农食产品出口越南技术性贸易措施指南—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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