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期税务改革重点
增值税制度税收改革:2026-2033年过渡期将重塑企业税务成本结构,建议提前企业对未来年度财务数据建模测算。
发布转移定价规则:2024年起,为了与经合组织OECD转移定价指南与独立交易原则保持一致,巴西政府实施新的转移定价规则,其中对独立交易原则、关联方、受控交易、交易界定、定价方法的选择和转移定价合规文档进行了相对明确的规定。企业在通过巴西实体开展关联交易时应当重视相关的转移定价政策。
支柱二规则的实施:巴西于2024年12月底发布颁布了支柱二规则,该规则引入了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以额外CSLL的形式对净利润征税,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巴西的支柱二立法目前仅采用国内QDMTT(通过额外CSLL),并未实施收入纳入规则(IIR)或低税支付规则(UTPR)。对于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中资跨国企业集团,应当关注其巴西实体的支柱二规则下的有效税率以及2025及以后财年巴西支柱二合规申报的规定。
对非居民支付股息恢复征收预提所得税:自2026年1月1日起,巴西根据第15,270/2025号法律恢复对股息征收预提所得税。 支付给非居民的股息需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而支付给巴西居民个人的股息,当来自同一公司的月收入超过50,000巴西雷亚尔时,按10%征税;低于此门槛的分配仍免税。中资企业从巴西子公司回流利润时需要关注预提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巴西-中国双边税收协定更新议定书:巴西-中国双边税收协定修订后的议定书于2025年9月颁布,加强了建筑项目的常设机构规则,调整了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率,包括政府机构的豁免,并引入了反滥用措施。中资企业在巴西开展建筑项目(例如EPC项目)需要关注协定中常设机构的条件以及在巴西开展劳务的持续时间等要素。
二、巴西主要税务优惠
作为拉丁美洲最大的经济体,巴西近年来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推出了一系列颇具吸引力的税收激励政策。无论是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公司,还是基础设施投资者,都能在巴西找到适合自己的政策支持。
(一)投资项目税收激励
对于获批的投资项目,巴西政府提供了多层次的税收优惠。
- 进口环节优惠:经批准的项目可享受进口设备关税、消费税及社会保险费的全部或部分减免。
- 国产设备支持:获批项目购置国产设备可享受加速折旧政策,同时获得低成本融资渠道。此外,部分资本设备的销售还可免征州销售税。
- 所得税返还或减免:企业纳税人可就获批投资项目获得企业所得税及社会贡献税(PIS/COFINS)的一定比例返还或减免。
巴西立法特别为技术创新类项目设立了额外的税收激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二)投资合作伙伴计
针对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巴西推出了"投资合作伙伴计划"(PPI),旨在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放大投资效应。
该计划覆盖三类项目:
- 联邦政府层面通过合作协议推进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 州、市政府签约实施但由联邦政府推动的项目;
- 纳入国家私有化计划的相关措施。
为保障计划顺利实施,巴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银行(BNDES)专门设立了"合作伙伴结构支持基金"(FAEP),为项目提供从规划设计到融资安排的全流程技术服务。该基金有效期为十年,必要时可延长。
(三)区域发展激励
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巴西对特定地区的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或优惠。政策重点倾斜于北部和东北部等欠发达地区,旨在通过税收杠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加速当地工业化进程,同时培育对国民经济具有战略重要性的新兴产业。
1、马瑙斯自由贸易区的激励措施
在马瑙斯自贸区内成立的企业,为特定用途进口货物可以享受进口税收减免及IPI 的减免,特定用途包括用来制造其他产品、再出口、供企业内部使用、工业生产以及提供服务。除用于上述目的的货物,以及从玛瑙斯自贸区进口用于自贸区外贸易的货物,需按照一般规定纳税。另外,从玛瑙斯自贸区出口货物免收关税。
2、出口加工区的激励措施
在巴西,出口加工区(ZPE)设立的公司进口"永久资产"有机会享受免征进口关税(II)、工业产品税(IPI)、进口社会一体化计划税(PIS-Import)和社会保障融资贡献税(COFINS-Import),以及对进口以及巴西国内市场资产收购所征收的州增值税(ICMS)的减免。
(四)ICMS税收激励
作为巴西州级流转税,ICMS的激励政策经历了从混乱到规范的演变。历史上,各州为吸引投资竞相出台税收优惠,却常因未经国家财政政策委员会(CONFAZ)批准而陷入"税收战争",相互质疑对方政策的合宪性。
2017年成为转折点。巴西国会通过立法,对此前各州已实施的ICMS激励措施予以追认,终结了长期的法律不确定性。根据现行规定,各州须将具体激励措施列入清单,经第160/2017号补充法和CONFAZ第190/2017号协议确认后生效。在此期间,其他州可向本州纳税人提供对等的税收优惠,以实现税收公平。
值得关注的是,巴西正在推进的增值税改革将对ICMS激励产生深远影响。若改革法案通过,现有激励措施将持续有效至2032年12月的过渡期结束,但优惠力度将逐年递减。同时,新制度将设立专项补偿基金,对依法享受ICMS豁免、激励及优惠的纳税人给予相应补偿,具体标准由补充法另行规定。
(五)出口导向型激励
针对制成品出口企业,巴西还提供了消费税和销售税的专项豁免,降低出口企业的税负成本,提升"巴西制造"的国际竞争力。
来源:上海贸促
声明:本文由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国国际税务部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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