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出口非洲指南
发布日期:2022-08-03

我国出口茶叶市场广阔,而以摩洛哥为代表的众多非洲国家则是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在2021年我国茶叶出口额排名前十的国家地区中,非洲国家占据五席。近年来,随着摩洛哥、南非、东非共同体等非洲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茶叶农药残留、品质等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对我国输非茶叶质量安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其中,摩洛哥2019年制定的茶叶农药残留新标准,一度被冠以“最严”之称,是继日本和欧盟后最为严格的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之一。

那么,如何确保茶叶顺利输非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01、茶叶在出口中的分类

茶叶属植物源性食品,HS编码以0902开头。

在实际出口申报时,根据HS编码的不同,分为绿茶(包含其他未发酵茶)、红茶(包含其他半发酵茶)、花茶、乌龙茶、普洱茶、黑茶,同时,各类产品根据内包装净重是否超过3千克,分别具有单独的HS编码。

02、出口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海关依法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管理。出口食品监督管理措施包括: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企业核查、单证审核、现场查验、监督抽检、口岸抽查、境外通报核查以及各项的组合。

(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均可申请。

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 http://online.customs.gov.cn ),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版块,或者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https://www.singlewindow.cn )办理。     

窗口办理:各主管海关业务现场。

上传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
  • 种植场平面图;
  • 种植场的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
  • 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
  • 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身份证。

*以上材料网上办理提供电子版材料1份,窗口办理提供纸质材料2份。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网上办理: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http://qgs.customs.gov.cn:10081/efpe )。

窗口办理:各主管海关业务现场。

申请人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三)建立完善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相关记录应当真实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海关将对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出口要求。监督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监督检查,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企业核查等方式,并可以与出口食品境外通报核查、监督抽检、现场查验等工作结合开展。

03、出口茶叶技术相关要求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持续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在茶叶出口过程中,企业可能遇到进口国不同程度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非洲地区最为严格的摩洛哥为例:

根据摩洛哥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局(ONSSA)信息,自2019年7月1日起,摩洛哥将对进口茶叶实施新农残限量标准。新标准规定了48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同时,对于中国未批准用于茶树的活性物质,将适用0.01mg/kg的限量或定量限(LOQ)。与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相比,摩洛哥标准有26项严于我国,相差最多的一项最大限量仅为我国标准的1/500,另有12项与我国标准一致,其他10项相对我国标准更为宽松。

详细对比见下表。

关于茶叶出口相关技术标准和农药残留限量要求,企业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了解。此外,也建议企业在做好自身产品安全卫生控制的同时,加强与客户沟通联系,第一时间掌握目的国政策法规动向,及时规避相关贸易措施影响。

TIPS: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spaqxx/index.html

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国外标准资讯 http://www.tbtsps.cn/page/tradez/Technologynews.action?type=standard&pageType=1

商务部出口茶叶技术指南报告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ckzn/chaye2014.shtml

04、出口前申请及检验检疫

(一)出口前申请

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持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等必要的凭证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或组货地的隶属海关申请。申请时,应当将所出口的食品按照品名、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逐一申报。

(二)现场检验检疫

1. 现场查验

隶属海关根据系统“检验要求”,对不需要查验和送检的货物,直接实施综合评定;需查验的,实施现场查验,内容包括货证相符情况、产品感官性状、产品包装、数重量及运输工具、集装箱或存放场所的卫生状况等。

2. 抽样检验

根据系统“检验要求”,隶属海关对抽中查验送检的货物,在现场查验时抽取样品,并送实验室检测。

3. 综合评定

隶属海关对申请出口食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异常情况、风险预警、出口备案、企业核查等信息,结合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a)经评定合格的,形成电子底账数据,向企业反馈电子底账单号,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b)经评定不合格的,签发不合格通知单,不准出口。

4. 签发证书

隶属海关工作人员负责拟制证稿,经审核后出具证书。

05、出口申报

出口茶叶申报要求: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及随附单证。

(二)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应当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签名盖章,并随附有关单证。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按照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三)电子数据报关单经过海关计算机检查接受申报。

(四)办理材料清单

1. 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2. 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及随附单证;

3. 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进出口单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来源:12360海关热线,供稿单位:南昌海关、杭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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