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地区法规最新速览 | 2022年第8期_贸法通
东南亚地区法规最新速览 | 2022年第8期
发布日期: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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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来西亚

《2010年个人数据保护法》拟议修正案即将提交议会

2022年8月9日 | 知识产权

2020年初,马来西亚政府曾将《2010年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修正案向公众公布并征求意见。预计该修正案将于2022年10月提交马来西亚议会批准。此次修订主要针对数据用户和数据处理者制定了新的义务要求。

拟定《消费者信贷法》的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

2022年8月9日 | 金融服务

消费者信用监督委员会特别工作小组已向公众发布了《消费者信用法》(CCA)征求意见稿的第一部分,以向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征询拟议CCA的意见。公众意见征询将于2022年9月5日结束。

提高纳闽的透明度

2022年8月5日 | 税务

财富管理本质上可以视为一项私人业务,因其业务均取决于某一个人的个人背景、资产的性质和规模,及其继承某项资产的意愿。然而,滥用财富规划结构的机密性特点也会为逃税、洗钱和其他金融犯罪等非法活动提供便利。

现今,全球各国纷纷提高了公司结构面纱下个人身份的透明度。马来西亚也于2019年引入经济实质要求,这使其纳闽税制取得了重要进展。2022年6月10日,《2022年纳闽公司(修正案)法案》(“修正案”)正式生效,修正案对《1990年纳闽公司法案》(LCA)作出了修订。纳闽公司法案和监管制度的相关进展再次表明了马来西亚致力于实现对标公司治理和透明度相关国际法律标准的郑重承诺。

纳税人成功获得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就转让定价调整作出的关键裁决

2022年7月15日 | 税务

Wong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代表纳税人成功获得马来西亚高等法院针对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IRB)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让定价裁决。

马来西亚作为经合组织包容性框架成员,致力于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自2017年以来,马来西亚越来越关注转让定价相关问题。由于转让定价被认为是一项不够“精确”的科学,纳税人和IRB在对转让定价立法和指导方针的解释上经常存在差异,各方对应如何应用转让定价原则各执一词。

而高等法院的最新裁决明确了《经合组织转让定价指南》中关键原则的适用性,也受到相关各方的欢迎。高等法院还对此前有关所得税特别专员(SCIT)的决定进行了确认和扩展。

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发布银行保险/银行保险政策文件

2022年7月14日 | 金融服务

2021年8月30日马来西亚中央银行(BNM)发布了《银行保险/银行保险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稿。2022年6月30日,BNM发布了《银行保险/银行保险政策文件》最终稿(“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的目标是:

  • 确保消费者能够通过银行保险购买保险和伊斯兰保险产品

  • 通过需求导向的销售、披露和提高透明度等方式,促进健全的市场实践操作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 提升市场竞争力,吸引消费者。

二、印度尼西亚

改革P2P借贷行业

2022年7月29日 | 银行与金融

为顺应借贷数字化的市场趋势、跟随数字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步伐,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管理局(Otoritas Jasa Keuangan或OJK)近期发布了一项法规,对第77/POJK.01/2016号关于基于信息技术的贷款服务的OJK条例(POJK 77)作出了修订。2022年7月4日,OJK颁布了第10/POJK.05/2022号关于基于信息技术的集体融资服务的OJK条例(POJK 10),该条例对P2P借贷运营商(P2P运营商)的要求作出了重要更新,原POJK 77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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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殿安,合伙人,北京,+86 10 6535 9393,stanley.jia@bakermckenzie.com;吴昊,合伙人,上海,+86 21 6105 8538,howard.wu@bakermckenzie.com;屈爱青,合伙人,香港,+852 2846 1619,tracy.wut@bakermckenzie.com;Andre Gan,合伙人,吉隆坡/仰光,+60 3 2298 7828,andre.gan@wongpartners.com;邬美珍,合伙人,新加坡,+65 6434 2737,bee.chun.boo@bakermckenzie.com;Daniel Pardede,合伙人,雅加达,+62 21 2960 8609,daniel.pardede@bakermckenzie.com;Manh Hung Tran,合伙人,河内,+84 24 3936 9398,tmh@bmvn.com.vn;Dennis Quintero,合伙人,马尼拉,+63 2 8819 4962,dennis.quintero@quisumbingtorres.com;Sumet Orsirivikorn,合伙人,曼谷,+66 2666 2824#4046,sumet.orsirivikorn@bakermckenzie.com;鲍治*,合伙人,北京,+86 10 5649 6066,BaoZhi@fenxunlaw.com;

*鲍治律师是奋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奋迅与贝克·麦坚时于2015年在上海自贸区建立了全国首家中外律所联营办公室——奋迅·贝克麦坚时。联营办公室已于2015年获得上海市司法局核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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