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关于RCEP对缅甸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中国贸促会关于RCEP对缅甸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缅甸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RCEP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在中国和缅甸之间生效实施。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将自生效实施之日起签发RCEP(缅甸)项下原产地证书,证书签发采用全面电子化方式,请各企业知悉。

特此通知。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2022年4月29日

延伸阅读:

1、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缅甸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2、5月1日起,中国对缅甸RCEP协定税率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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